根据《漯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漯政办〔2018〕111号)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组织的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11月1日—11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3134194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3133094
附件: 2023年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验收项目清单
2022年11月1日
关于2023年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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