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洛阳市科技局《关于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洛市科〔2020〕4号)文件有关规定,参照《洛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洛市科〔2017〕70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开展2020年洛阳市疫情防控专项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时间
本次兑现申报的范围为2020年发放的两批疫情防控专项科技创新券。已申领到洛阳市疫情防控专项科技创新券且项目已经完成的或阶段性完成的,项目单位可申请兑现。此次兑现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5日— 2020年6月19日,过期不候。
二、兑现领域
(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合作产生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产学研合作等科技创新服务费用;
(二)企业在研发活动中的大型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服务费用(所使用的本市的大型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须在“洛阳市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注册,网址:www.lydxyq.org);
(三)企业因研发而发生的检验检测费用;
(四)企业为提升研发能力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费用。
三、兑现申报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需登陆洛阳科技中介超市网站(网址:http://www.lykjzjcs.com/),凭企业账户登陆“洛阳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系统”进行兑现申报,企业账户及密码不变,请妥善保管。
(二)登陆洛阳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写《洛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企业所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有效。
(三)企业提交材料完成后,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需登陆兑现申报系统对其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初审,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变,初审完成后在线提交。
(四)企业在使用创新券兑现申报系统时遇到的使用操作问题或者优化系统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当地科技部门反馈。
四、兑现申报上传所需材料
(一)项目总结;
(二)产学研合作合同。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服务合同、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合同、检验检测合同或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
(三)创新成果证明。主要包括: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证明材料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企业自筹配套资金付款证明材料;
(五)相关研发支出证明。主要包括:有效支付凭证、发票等能够证明拟兑现项目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薛志勇 65195890(情报所)
高 宇 65185752(情报所)
石志远 63910358(科技局)
电子邮箱:lyskjqbs@163.com
2020年6月5日
关于开展2020年洛阳市疫情防控专项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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