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报名条件
(一)法律服务机构条件
1.在洛阳市内设有常设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具有3年以上法律服务从业资格,近3年来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2.具有从事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业绩;
3.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业务对接律师根据工作要求参加市科技局的相关会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4.没有不适宜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的情形。
(二)法律顾问律师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具有相对丰富的法律实践、法律研究、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等工作经验,或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行政部门工作流程和政府财政政策、审计、合同、企业等经济领域的涉法事务工作。
二、遴选程序
1.报名。报名单位认真准备《市科技局法律顾问申报表》,推荐至少2名律师作为市科技局法律顾问,按要求提交法律服务机构职业许可证复印件、顾问律师身份证及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并在2020年7月5日前邮寄到市科技局,同时将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审核。市科技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程序对各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价,重点从单位情况、服务业绩、服务团队、执业资历、顾问经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备选机构建议。
3.公示。按照市科技局决策程序研究后,将拟确定的服务机构通过市科技局官网公开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4.聘任期限。本次遴选的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期限为1年,到期后没有续聘者自动解除聘任合同。
三、法律顾问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对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等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2.参与起草、审查、修改以市科技局名义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和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合法性审查意见;
3.对涉及市科技局的行政复议、法律诉讼案件等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
4.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5.参与市科技局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和评估;
6.协助本单位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7.优先接受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依法维护市科技局的合法权益;
8.协助处理市科技局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根据遴选结果确定的服务费用价格,双方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按年支付相关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 琳 电话: 63926936
地 址:洛阳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721室
邮 编:471023
电子邮箱:lykjjtxghk@163.com
附件:1.市科技局法律顾问申报表
2.拟对接律师情况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