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69号)要求,为做好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此次抽查范围为截至2020年10月20日获得2020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含已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一)被抽查企业(见附件)于10月30日前登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http://www.innofund.gov.cn),根据系统要求上传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等证明材料。
(二)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能提供有力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按程序撤销企业编号。
(三)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通知辖区内被抽查企业,按照时间要求配合做好抽查工作,并提供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典型案例(参考提纲:企业简介、研发活动开展情况、享受科技政策情况等),于10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翁 翔 联系电话:63910557
邮箱:lykjjgxk@163.com
2020年10月26日
关于做好2020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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