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度建材行业规范(准入)
公告申报及动态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建材行业规范(准入)公告申报及动态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材〔2020〕196)要求,我市组织开展建材企业开展行业规范(准入)公告申报及动态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建材行业规范(准入)公告申报工作
(一)积极组织申报。 请各县(市、区)通知辖区相关企业进行申报,符合规范条件的水泥、平板玻璃、玻璃纤维、耐火材料、石墨、萤石等行业的相关企业可以自愿申请建材行业规范(准入)公告,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278号)要求,向生产线所在地县(区)级工信主管部门提出规范公告申请并报送纸质文件。相关行业规范条件请企业自行在工信部网站下载(如《平板玻璃规范条件》等)。水泥企业自行核实本单位执行规范条件后,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建材行业符合规范条件自我声明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二、明确审核意见。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向市工信局正式行文上报(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4份,光盘电子版3份,附企业申请材料盖章扫描件)。推荐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及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明确企业和生产线的建设条件、生产布局、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质量管理、节能降耗、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二、组织实施已公告企业的动态检查工作
已公告企业应定期对照规范(准入)条件开展自查,并将上年度保持规范(准入)条件的企业自查报告(一式4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将核实后的企业自查报告报送省工信厅,并逐级报送至工信部,工信部将抽取部分已公告企业进行现场核验,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已公告名单中予以停止或撤销。
三、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通知》内容传达到相关企业,并于10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材料工业科(113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建材行业规范(准入)公告申报及动态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材〔2020〕196号)
联系人:贾蒙飞 黄会鸽 63930087
2020 年10月22日
市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建材行业规范(准入)公告申报及动态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省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材行业规范(准入)公告申报及动态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材〔2020〕19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