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发布的《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管理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M1类汽车产品中使用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联苯醚等有害物质应满足限值要求,并按相关标准提供可回收利用率报告。截至目前,共发布十一批8000余个符合《管理要求》的产品。为全面梳理我国ELV管理工作进展,展示管控成效,推广企业先进经验,中汽数据有限公司近日发布《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行业白皮书(2020)》(中英版)。现将白皮书主要内容予以转载,供参考交流。
一图读懂:2020年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ELV)管理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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