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主要对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联合认定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给予中央投资支持。中央投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示范园内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直接相关的水电路、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物流、仓储保鲜、检验检测、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单个示范园建设项目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不超过4000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支持政策,指导各县(市、区)加强项目的谋划和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争取获得中央投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