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优惠储值票普通IC卡押金及工本费的批复》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我市轨道交通于 2021年3月28日 开通运营,根据《洛阳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的批复》(洛发改〔 2021〕1号)中优惠政策的相关要求,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1号线开通初期运营时发行 普通优惠卡、地铁学生卡、地铁敬老卡、地铁爱心卡共 4类优惠储值票,满足特殊人群乘坐地铁的出行需求。

二、政策依据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我省公用性服务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企业收取集成电路卡押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 201 4 〕 364号 )等有关规定, “公用性服务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企业,为提高管理效率,方便服务对象而推广使用IC卡的, IC卡不单独收费,可按制作成本向用户收取押金;用户退卡时,企业或部门应将押金全额退还。因 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补卡费用。 ”

三、定价程序

收到市轨道交通集团《关于收取优惠储值票普通 IC卡押金及工本费的请示》,我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定价程序,经成本测算和参考外地市IC卡收费情况,拟定优惠储值票普通IC卡押金及工本费标准,与市财政局沟通并向市交通局发函和网上征求意见后,报请市政府同意,制定IC卡押金及补卡工本费标准。

四、收费标准

用户首次办理优惠储值票普通 IC卡,轨道交通集团可以收取8元/张的押金,用户退卡时,轨道交通集团凭卡全额退还押金。地铁学生卡、地铁敬老卡、地铁爱心卡,初次办卡免费;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新卡的,按6元/张的标准向用户收取工本费。


附:文件原文: 关于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优惠储值票普通IC卡押金及工本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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