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的通知
洛政办〔 2021 〕 33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 年 8 月 16 日
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
( 2021-2025 年)
围绕“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目标,为不断深化“万人助万企”成效,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经研究,在全市启动新一轮更高水平、更大规模的“三大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 “ 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 ” 定位,锚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在更高水平、更大规模实施新一轮制造业 “ 三大改造 ” ,全面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国家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
(二)主要目标。 2021 年,推动 248 家企业实施 316 个千万元以上 “ 三大改造 ” 项目,总投资 872.3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333.2 亿元。其中,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 105 个、绿色化改造项目 77 个、技术改造项目 134 个,带动改造企业产线员工数量减少 10% 、综合能耗降低 6% 、生产效率提升 10% ,技改投资增速高于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到 2025 年,累计推动 1500 家以上企业实施 “ 三大改造 ” ,带动改造企业产线员工数量减少 20% 以上、综合能耗降低 10% 以上、生产效率提升 20% 以上,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位于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智能化改造。 深化 5G 、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引导改造企业推进 “ 机器换人 ” 和智能制造单元建设、自动化生产线改造,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仓储、订单获取、产品服务等各个环节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向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梯次推进、提档进阶,促进我市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 2021 年,确保年度 “ 三大改造 ” 企业最大限度实现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替代,推动智能化改造企业实现 “ 上云上平台 ” ,力争培育省级智能工厂(车间) 12 家。到 2025 年,推动 1500 家以上改造企业实现智能装备广泛替代,打造覆盖制造业重点行业的 “ 1 N ” 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省级智能工厂(车间) 35 家,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 “ 两化 ” 融合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持续开展绿色化改造 。 围绕产业结构绿色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资源利用高效化、区域经济循环化,大力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不断扩大新型节能节水工艺和技术应用范围,持续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 2021 年,围绕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超低排放、厂区环境提升等重点,推动 65 家企业实施 77 个绿色化改造项目,全面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培育省级绿色制造示范 6 家以上。到 2025 年,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端石化、电子信息等领域打造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典型,培育省级绿色制造示范 20 家,全市工业企业绿色制造水平大幅提升。
(三)深入开展技术改造 。 聚焦重点产业集群,鼓励改造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理念促进产品创新,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带动高成长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整体向产业链下游、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2021 年,力争改造升级生产设备 450 台以上,推广应用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 500 台,完成 120 家企业 134 个技术改造项目,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 5% ,改造企业的产品质量大幅提升。到 2025 年,力争改造升级生产设备 1900 台以上,推广使用数控机床 2000 台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 20% 以上。
三、工作流程
(一)改造企业遴选范围 。 在洛阳注册并独立核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先进装备制造、特色新材料、高端石化等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有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需求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程序 。 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标杆找准差距短板,并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提出改造申请,县区工信部门对申报企业初审同意后报市工信局,纳入市年度 “ 三大改造 ” 重点企业库。
(三)入企诊断制定改造方案 。 入库企业结合改造需求,自主选择系统方案解决服务商开展入企诊断并制定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在市工信局报备后即正式进入年度 “ 三大改造 ” 企业名单。进入名单企业需按照改造方案完成改造任务。
(四)终期验收评估 。 企业完成改造任务后,向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组织专家团队,依照考核验收办法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按照政策兑现奖补资金。
四、重点工作
(一)建立 “ 三大改造 ” 企业项目库 。 重点围绕我市现有存量企业逐企开展调研摸排,每年年初筛选确定一批年度 “ 三大改造 ” 重点企业项目入库,对在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确定的年度改造企业,落实 “ 一企一档 ” 管理,确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和目标。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 “ 三大改造 ” 入企诊断 。 加大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培育、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华为、航天云网、中国节能、中信环境等行业知名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依照 “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 ” 模式,对入库企业开展诊断服务。通过 “ 把脉问诊 ” 找准改造企业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企业需求,制定科学、有效、先进的改造方案。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三)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 推动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及矿山装备、有色金属、现代农业装备、智能农机等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质提效,围绕新型建材、轴承、石油化工、耐火材料等行业,积极构建 “ 1 N ” 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改造企业深度对接工业互联网平台内部企业和上下游产业链企业资源,推动改造企业充分享受制造资源泛在连接、柔性供给、高效智能的云平台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宏集团
(四)发展服务型制造。 重点围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持续增加服务要素比重,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快实现改造企业从以生产为主向 “ 制造 服务 ” 转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五)加强重点技术攻关 。 根据企业需求,搭建企业改造与技术创新对接平台,及时收集发布改造企业在工艺提升、产品升级、设备改造及科研攻关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以项目为单元,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组织各类创新平台、创新主体与企业合作,实现企业与各类创新平台、研发主体间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协同攻关,推动改造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六)加强重大装备研发。 实施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鼓励改造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改造企业积极申报省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力争每年获评省级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和首台(套)项目 5 个以上。每年组织认定市级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并给予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
五、支持政策
(一)免费开展入企诊断。 对纳入年度 “ 三大改造 ” 重点企业库名单的企业,对按要求完成 “ 三大改造 ” 任务的企业,给予免费诊断、免费培训、免费指导服务支持,企业改造方案设计费在 5 万元以内的,财政全额补贴;超过 5 万元的,财政补贴 5 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二) 5G 网络免费覆盖。 协调各基础电信企业加大 5G 网络建设力度,对纳入年度 “ 三大改造 ” 重点企业库的企业实现重点区域 5G 网络免费覆盖,夯实智能化改造网络基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洛阳移动、洛阳联通、洛阳电信、洛阳铁塔
(三)支持智能装备推广应用 。 对纳入年度 “ 三大改造 ” 重点企业库名单,且采购使用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的企业,市财政按照设备采购金额的 30% (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四)加大智能化改造支持力度
1. 支持 5G 融合应用。对国家级、省级评比认定的 5G 应用示范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 100 万元、 50 万元的奖励,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市级不重复支持。
2. 支持试点示范建设。对在服务型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制造业 “ 双创 ” 平台、大数据试点示范、企业上云服务提供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领域获评国家级、省级荣誉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 30 万元、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 30 万元、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已获得上级资金奖励的,市级不重复奖励。
3. 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对获评省、市装备制造业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的产品,市财政分别给予 50 万元、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
4.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纳入省培育名单的综合性、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由市财政分别给予 1000 万元、 500 万元配套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五)加大绿色化改造支持力度
1. 支持试点示范建设。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市财政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绿色设计产品目录、能效水效 “ 领跑者 ” 等领域获评国家、省级荣誉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 50 万元、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2. 精准差异化管控。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评为 A 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鼓励企业自主减排; B 级企业采取 “ 以限代停 ”“ 降负荷 ” 等方式管控;保障类企业允许进行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小微涉气企业只采取限制高排放车辆运输的措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
1. 支持 “ 三大改造 ” 重点项目建设。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总投资在 500 万元以上、设备投资在 300 万元以上的“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市财政给予不超过设备支出总额 30% 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1000 万元,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市级不重复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2. 支持创新平台和创新主体建设。对获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市财政给予 100 万元、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市财政给予 100 万元、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市级不重复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3. 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财政分别给予 300 万元、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市财政给予不超过 20% 、最高 500 万元的补助,连续支持三年。对列入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自成立独立法人之日起,市财政每年给予 50 万元资金资助,有效期至 2023 年底。对列入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属于企业法人的,或被省认定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按照省补助资金给予 1:1 配套,配套资金与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不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七)强化要素保障
1. 加大金融、基金支持。依托洛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投入不低于 30 亿元专项用于支持 “ 三大改造 ” 项目。建立 “ 三大改造 ” 项目资金供需对接平台,及时征集项目资金需求,定期解读基金申报、尽调等相关政策,实现基金与项目精准对接。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支持 “ 三大改造 ” 项目,助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金融工作局,国宏集团
2. 支持 “ 零增地 ” 技改。对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扩大生产规模,在不改变土地工业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强化水电气暖配套要素支持。 “ 三大改造 ” 企业新增的水、气、暖等要素保障,城市区规划、市政道路规划范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送至企业红线外。供电公司按照现有政策,对满足政策要求的企业,送电至企业红线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洛阳供电公司、北控水务集团、新奥华油燃气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 将 “ 三大改造 ” 入库企业作为 “ 万人助万企 ” 重点服务对象,严格落实 “ 13710 ” 工作法,及时协调解决改造企业反映问题。建立 “ 三大改造 ” 企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对涉及的备案、土地、环评、安评等手续实行 “ 一网通办 ” ,建立专项资金拨付 “ 快速通道 ”“ 绿色通道 ” ,简化拨付程序,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加大督导考核力度。 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 “ 三大改造 ” 工作,建立定期会商、通报督导、观摩评比、评价考核等机制,及时解决 “ 三大改造 ” 企业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提升企业改造动力。对 “ 三大改造 ” 实行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考核不达标的企业实行动态调整。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 “ 三大改造 ” 项目观摩,在全市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将 “ 三大改造 ” 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定期通报各县区、市直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其他
1.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本方案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 在方案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