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日至1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近期重要会议精神等。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洛阳市水资源条例》,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延文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书卿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琰君、李保兴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2020年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洛阳市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洛阳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期间,以联组会议的形式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洛阳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意见》,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