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洛政办〔 2021 〕 34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2 年度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企业基本要求
围绕我市风口产业领域,遴选一批产品前景广、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的试点企业,实施提质倍增计划, 2022 年度遴选的试点企业营业收入(以 2021 年度数据为基数)到 2025 年增长 1 倍以上。
二、 企业申报条件
遵循 “ 选好选优、培优培强 ” 工作原则,体现 “ 倍增计划 ” 的试点性和示范性。市级试点企业由企业申报,择优选择。具体条件如下:
(一)在洛阳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时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且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三)遴选范围为我市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其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主要为纳入国家统计局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企业和国家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企业。
(四)试点企业应具备较好的成长性。
1.2021 年度营业收入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其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全市规上工业营业收入增速 ( 6.5% ) 。
2.2021 年度营业收入在 2000 万以上、 1 亿元以下的企业,其过去 3 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 15% 。
3.2021 年底营业收入在 500 万以上、 2000 万以下 的企业 , 其过去 3 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 25% ,需由其所在县区进行现场考察后进行推荐。
5. 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运营团队和技术团队。企业倍增意愿强烈,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
6. 优先支持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 “ 小巨人 ”“ 隐形冠军 ”“ 瞪羚 ” “ 专精特新 ” 企业申报试点企业。
三 、遴选工作流程
( 一 )企业申报(截至 202 2 年 5 月 12 日)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以自愿为原则,按照要求,将 附件 《洛阳市 “ 倍增计划 ” 试点企业申请表》 、《洛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及 承诺书 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 至所在县(区)工信部门。
( 二 )材料审查(截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
县(区)工信部门对资料进行初审后,汇总企业申报纸质材料 及电子材料报送至 市倍增办,市倍增办对企业 上报 资料进行审核。
( 三 )确定试点企业( 2021 年 5 月 下旬 )
市倍增办根据企业上报材料,择优选择试点企业, 经领导小组审定后, 正式纳入试点企业库管理。
四 、其他事项
(一)经遴选纳入试点库的申报企业,每年度接受市倍增办的经营情况考核,同时每月 3 日前 通过 河南省工业经济 运行 智能化 监测 平台 报送生产经营情况。
(二)为确保 “ 倍增计划 ” 面向全市企业的公平性,母公司或子公司已纳入 “ 倍增计划 ” 市级试点企业名单,其子公司或母公司不再考虑纳入。
(三)试点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以税务部门核算的营业收入为准。
联系人:刘飞、 63931636
邮箱: yxk@lysgx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