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近日, 市工信局 印发《 洛阳市“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下称《 方案 》),旨在通过 开展“隐形冠军”企业培育 , 引导企业专注细分领域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 隐形冠军 ” 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某一细分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在细分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市场领袖地位的中小企业。 2019 年,我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 《洛阳市 “ 隐形冠军 ” 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经过三年的培育,共认定了 53 家“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政策已到期, 为加强 “隐形冠军” 企业培育力度, 进一步 提升企业 核心竞争力 和创新能力 , 市工信局研究制定了该《方案》,计划在未来三年内,继续在制造业领域 开展 “ 隐形冠军 ” 企业培育工作, 新认定一批行业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居前列的 “ 隐形冠军 ” (培育)企业。

二 、 主要内容

《 方案 》包括 总体要求 、 入选条件 、 培育政策 、 申报评审程序 、保障措施 5 个 部分 。

(一) 总体要求。 提出了 未来三年 “ 隐形冠军 ” 企业 培育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在全市 中小企业中遴选 30 家左右 “ 隐形冠军 ” 培育企业, 确认 1 5 家左右 主导产品在国内行业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居前列的 “ 隐形冠军 ” 企业 , 引导并推动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以打造 “ 隐形冠军 ” 为目标,做国内外细分市场的领导者。

( 二 ) 入选条件 。 包括“隐形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入选条件。 “隐形冠军”培育企业 入选条件如下: 一是 在本市登记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范畴 ; 二是 成立 3 年以上 , 且管理规范、经营良好、综合竞争力强 ; 三是 近三年 无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事故发生 ,申报时 不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四是 年营业收入在 3000 万元以 上, 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 50% 以上, 细分 产品在行业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省前 3 位,或是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直接配套,并成为主要供应商。

 “ 隐形冠军 ” 企业 在符合 “ 隐形冠军 ” 培育企业条件的同时,还应达到以下指标: 一是 主导产品在 行业细分领域 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 第一 ; 二是 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生产(或提供特色化的销售服务),企业 主导 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企业具有省级首台套产品、省著名商标的,优先确认 ; 三是 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 三 ) 培育政策 。 包括授予荣誉称号、 给予 政策倾斜 2 项内容 。

( 四 ) 申报评审程序 。 包括授予 发布通知 、 审核评审、表彰奖励 3 部分。

(五)保障措施。 包含了 加强 规划 组织领导 、 明确工作职责 、 强化跟踪服务 3 项措施。

三 、解读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 王燕飞    联系方式: 6393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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