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洛政办〔 2021 〕 34 号), 市倍增办组织开展 2021 年度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年度考核工作,同时对通过年度考核的试点企业落实相关资金激励政策。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 《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考核实施办法》 (洛倍增办〔 202 2 〕 2 号), 试点企业 年度 考核通过的标准是: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经与市统计局沟通,市统计局书面函复 2021 年度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为 6.5% 。 市倍增办从市税务局获取 87 家试点企业 2020 年、 2021 年营业收入,并测算试点企业营业收入增速。 经 核 算, 87 家试点企业中有 5 9 家通过 年度 考核。
二、 成长激励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高成长性企业成长激励政策,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超过 20% 的试点企业,根据 其上年度营业收入 增速进行分档奖励, 其中,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20% (含) —30% 按照其营业收入年度增量的 3‰ 予以奖励 ;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3 0% (含) — 4 0% 按照其营业收入年度增量的 5 ‰ 予以奖励 ;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4 0% (含)以上的 按照其营业收入年度增量的 8 ‰ 予以奖励 。 每 家企业 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
经会计师事务所核算, 有 4 2 家企业获得 2021 年度高成长性企业成长激励,共获奖励资金 1870 万元。
现将有关考核情况及资金明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工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3日
联系方式: 63931636
邮箱: yxk@lysgx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