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 2022年度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 县区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按照《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2016〕16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豫工信办企业〔2022〕202号 )要求, 现就申报20 22 年度 河南 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各县区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申报单位运营和服务情况,择优推荐。

二、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公告的省级示范基地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称号将自动取消,需自愿重新申报。

三、 各 县区 工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 要 切实履行职责,对推荐 基地 申请报告 内容逐项 审核, 并 进行现场核查, 认真填写《现场核查真实性说明》, 提出推荐意见。 各 县区 主管部门 需与 被推荐 单位 主要负责人就材料真实性进行当面谈话,谈话结果要写入推荐文件 。

四、请各县区于12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 (含《现场核查真实性说明》 《推荐2022年度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报送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电子word版和pdf版发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常子文     电话:65590189

邮  箱:qyk@lysgxj.com

 

 

附件: 1.现场核查真实性说明

            2.推荐2022年度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

3.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

 

                                 2022年11月22日

2022年度双创基地申报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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