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遴选 2022 年度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项目的通知 》( 豫工信办节〔 2023 〕 21 号 ) , 省工信厅开始 遴选 2022 年度 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项目,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食品加工制造、机械等传统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和氢能与储能、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前沿新材料、碳捕集与封存等未来产业,遴选一批生产工艺深度脱碳、二氧化碳回收循环利用、绿色微电网、分布式光伏、储能、区域综合能源升级改造、装备大型化改造等节能降碳研发示范及 新兴技术、模式应用案例项目,充分 发挥标志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
二、遴选条件
(一)企业在 市 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已建成验收,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新建项目产能置换等)手续完整,符合规定。
(三)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投产后单 位产品能耗应不超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2021 年版 )》中列出的指标,或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国家标准中的先进值。
(四)项目建设 单位未被 “ 信用中国 ” 列入 “ 失信被执行人 ” 和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名单,未被 “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 列入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以申报日相应网站公示文件为准)。
三、相关要求
1. 对积极申报、资料充实、绿色绩效优秀的企业,同等条件下省工信厅优先纳入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创建、能效水效领跑、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培育、绿色金融、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公告管理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等单项工作中,重点培育。
2. 项目申报单位独立填写 2022 年度河南省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项目申报书(附件 2 )一式 3 份(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审批、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等验收手续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纸质材料胶装成册)。
3. 各 县区 工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纸质推荐文件(含附件 1 )一式 一 份(电子版同步),于 2 月 2 1 日(周 二 )前报送至 市工信局节能科 ,电子版发送至 邮箱 。
联 系 人:金东浩 李磊 63936089
邮 箱: 关于遴选2022年度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项目的通知.doc
2023 年 2 月 1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