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洛阳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 第 三 批 洛阳市 产业研究院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 落实 省 、 市党代会精神,更好地把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统筹起来,加快 建设一批 产业研究院 ,推动我市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根据《洛阳市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精神, 现就 做好第三批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遴选方向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方向,重点从 化工新材料、钨钼材料、显示材料、电池材料、智慧矿山、预制菜等产业领域中 遴选,原则上每个产业领域组建 1 家产业研究院。
(二)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 牵头单位 注册地 、法人代表单位所在地 须在我市, 原则上应为相关行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河南省头雁企业,综合实力和影响力较强,具备整合行业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领域创新资源的能力 。
2. 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 在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方面有突出成绩 的 ,近 3 年内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市级及以上重点研发项目的,或牵头完成的项目获得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的优先考虑。
3. 原则上 近 3 年内应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研发投入, 实际 拥有拟建产业研究院方向领域的有效发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具有开展研发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及人员队伍 。
4.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申报时应为非失信单位或人员 。
二、工作要求
(一)组织申报。 请各县区工信部门 、财政局积极 动员组织辖区内有意愿、有条件牵头的 企业积极申报建设 产业研究院 ,市国资委可直接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申报。
(二)编制方案。 拟 申报产业研究院的牵头 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编制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编写指南详见附件) ,原则上建设方案应由牵头建设单位与主要参与单位讨论通过。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县区工信部门 、财政局 对建设方案初审后 (市属国有企业提交的建设方案由市国资委初审) , 请 于 3 月 15 日前,将产业研究院组建方案(纸质版 2 份)和 联合 推荐文件(纸质版 2 份)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
附件:洛阳市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编写指南
联系人: 市工信局 张三保 63302875
市财政局 马晓旭 63258594
邮 箱: kjk@lysgxj . com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洛阳市财政局
202 3 年 2 月 21 日
市工信局、财政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