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洛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 2022—2025 年)的通知

洛政 〔 202 3 〕 12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3月1日        

 

洛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 2022 — 2025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发〔2021〕32号)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21〕20号)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要求,高效促进洛阳知识产权运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引领示范作用,建强副中心城市,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建设具有洛阳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加快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高地,加快建设中西部科技创新高地,为河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 基本原则

——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构建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保护体系、运用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人文环境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举措。把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改革创新破解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困境,引领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 坚持高效运用,质量优先。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质量优先,突出质量效应,培育质量理念,明确质量标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坚持严格保护,优化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体制机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诚信体系,构建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 坚持系统协调,综合共治。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领导和系统协调,树立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意识,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基础保障,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高质量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发展目标。

(三) 主要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作用进一步彰显,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基本建成,建成规范化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运用成效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支持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建成知识产权综合实力领先、优势特色鲜明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 市。

—— 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健全。制定完善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洛阳市知识产权配套政策,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 知识产权 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社会共治和维权援助,加快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基本建成“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提升。 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显著提高。到2025年6月,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突破15亿元,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企事业单位达到300家,区域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及产品达到20个。

——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 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和培育,增强 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储备,聚焦高技术制造业发展,推动文旅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和发展。 到2025年6月,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14万件,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强企200家。

—— 知识产权公共服 务水平显著提高。高标准打造5个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成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正式投入运营,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企业2000家。

—— 知识 产权人文环境深度优化。 培养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累计培训各类知识产权人才2000人次;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文化载体,“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基本形成。

—— 知识产权助推区域协调发展。 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 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和地理标志产品,加快专利开放许可和高校专利转移转化工作, 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引领中原城市群西部转型创新发展,辐射带动陕东、晋南发展。

二、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一)建设特色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1. 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

修订完善《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加强全市知识产权政策制度顶层设计,制定完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政策 ,加快构建“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格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

专栏 1 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设工程

进一步完善《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政策措施,全面取消专利申请资助,坚决查处专利申请资助行为,逐步取消专利授权奖励资助。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知识产权投融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奖励,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专利奖,激励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 。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2. 探索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

探索研究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意见,不断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督促属地网站平台切实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投诉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3. 健全特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围绕洛阳特色产业领域,建立健全中医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传统手工艺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等地理标志培育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

4. 强化知识产权区域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洛阳、济源、平顶山、三门峡、焦作等地区知识产权区域协作机制,鼓励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来洛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通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投融资等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拓展知识产权经济协作辐射面。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金融局)

(二)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5. 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推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提高审判质效。 依法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定,诉调对接,行政司法互认机制,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和人民陪审员制度。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检察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执法支撑作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电子商务、高新技术、公共利益、民生、展会、实体市场、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将高价值专利、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中医药及商业秘密等纳入重点保护。全面推行知识产权领 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评 选推荐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林业局 , 洛阳海关)

7.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共治格局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技术支撑,推动社会共治。强化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机制建设,推动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强化科技创新、招商引资、投资项目、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人才引进、境外展会等活动中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健全打击假冒伪劣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机制建设,对知识产权故意侵权和假冒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进高校、法律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文广旅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公安局 , 洛阳海关)

专栏 2   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解决工程

加强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能力建设。设立洛阳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出台工作规范和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知识产权自律管理,发布行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指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或联盟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协助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工作。依托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8. 健全知识产权快保护机制

加强协同合作,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纠纷快速处理。深化自创区、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完善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知识产权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制度,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探索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构建人民调解、仲裁、行政执法、司法合作对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加速建设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

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制度,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服务功能。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员队伍,选派专员服务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强化对创新创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重点对象的维权援助服务,加强展会、电子商务、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的维权援助。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洛阳受理处,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司法局、公安局 , 各县区政府)

专栏 3   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程

借鉴先进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经验,突出洛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特色,加速建设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机构编制支持保障,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相关职能承接工作。围绕我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大幅缩短创新主体的专利审查周期,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审查确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维权援助、仲裁调解相衔接的全链条服务,将保护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政数局)

9. 营造知识产权同保护公平环境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交流活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健全信息沟通渠道,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和风险预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综合利用各类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宣传洛阳知识产权保护成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洛阳银保监分局、洛阳海关)

10. 合理利用新技术保护知识产权

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利用。鼓励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对知识产权存证、留痕,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新技术保护商业秘密、版权等知识产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科技局 、政数局)

(三)推动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机制建设

11. 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集聚和整合知识产权运营资源,支持高校建设集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和技术转移为一体的专利技术转移中心,建立专利申请前质量评估制度,鼓励创新快速许可模式,畅通中小企业专利获取渠道。 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 集 知识产权管理与生产经营于一体的专业化 部门 ,培育专利产品。 引进培育知识产权社会化运营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转让许可、作价出资服务能力。建成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价值评估等服务 。 围绕洛阳主导和特色产业,建设智能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特装涂料、化工材料、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玻璃加工专业设备制造等7个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构建专利池或专利组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区政府 , 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

专栏 4   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 等技术,构建 集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项目识别、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投融资 于一体 ,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交易运营提供支撑 的平台 。深化知识产权融资租赁、质押贷款、信托、保险、证券化功能,引导知识产权产业投融资。发挥平台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提供人才培养服务功能。深入分析用户需求,创造和组织平台内容,提高互联网 知识产权的产品价值,促进用户活跃,增强用户粘性。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质量效率及服务能力水平,为区域产业提 质增效和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持,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财政局、政数局)

12. 加快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贯彻落实《洛阳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支持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洛转化若干政策》等,鼓励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等高校和洛阳耐研院、轴研所、725所等科研院所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推广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鼓励赋权科技成果优先实施本地转化,探索推动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承接对象明确、科研人员转化意愿强烈的专利技术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下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 构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和投融资机制,探索开发知识产权股权投资、质押贷款、融资租赁、保险担保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产品。发挥知识产权引导资金等基金服务功能,加快知识产权股权投资发展。贯彻执行《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畅通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发展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险和再保险、 投贷保评联动、专利权与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集合授信等多种质押贷款模式,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洛阳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业务,促进知识产权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专栏 5 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建设工程

在首期投资1000万元的基础上,扩大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落实资金池管理办法,完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奖补政策 ,建立 投贷保评联动、尽职免责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难度,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困难 问题 ,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累计突破15亿元,享受相关政策的企业累计达到10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局、科技局 , 洛阳银保监分局)

14. 健全专利导航引导机制

结合洛阳特色产业,实施产业规划类导航和企业微导航。聚焦智能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特装涂料、化工材料、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玻璃加工专业设备制造等产业领域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引导和支撑洛阳市支柱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支持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科技局 , 各县区政府)

15. 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

完善洛阳市知识产权证券化奖补政策,选择洛阳市优势企业构建知识产权证券化底层资产,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或双许可等模式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对参与证券化服务工作的评估机构、担保机构、交易机构等给予奖励和风险补偿。探索高端制造业以企业未来实施利润为 底层资产 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金融局、财政局)

(四)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16. 严厉查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严格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行为,强化质量导向,依法探索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取消和追回对相关申请人和相关代理机构资助奖励,取消相关单位申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资格,以及中国专利奖、省政府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区政府)

17. 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储备

加大主导产业、传统产业向“风口”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瞄准基础元器件、基础零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工作母机的发展,增强产业链的韧性和弹性,支持“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涉及国家核心利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助推科技创新平台、“风口”企业倍增。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储备,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支撑国家产业自主可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 , 各县区政府)

18. 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和培育

布局建设智能农机、高端耐火材料、航空设备软件等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有效支撑产业创新发展。以洛阳市重大科技专项为依托,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推动驻洛央企、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可持续布局高价值专利与专利组合,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促进高价值专利优化布局、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 , 各县区政府)

19. 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发展

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和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引导企业牵头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布局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培育高价值专利,结合技术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依托自主标准必要专利构建产业专利池或专利组合,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专利许可效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统计局、工信局)

20. 健全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机制

贯彻落实《洛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洛阳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实施;发挥商标品牌助推产业发展作用,加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区域商标品牌做大做强,鼓励优势企业打造“一带一路”全球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建立地理标志资源储备库,支持传统农副土特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传统品牌产品集中产区的专业管理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推行“公司 商标品牌(地理标志) 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区域创新发展实践。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及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农业农村局 , 各县区政府)

专栏 6 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依托区域品牌建设和特色产业培育,开展“地理标志 商标/版权 专利”综合运用,以地理标志产业为基础,以专利支撑产品研发和加工技术创新,以商标、版权支撑品牌培育推广,协同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开展“一乡一标”行动,聚焦特色产业,围绕洛阳牡丹、上戈苹果、嵩县大葱、伊河小米、新安樱桃、汝阳杜仲以及山茱萸、银杏、柴胡、丹参、金银花等道地药材,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参与地理标志产品展览会,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运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 各县区政府)

21. 推动文旅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和发展

探索不同文化载体、创新业态的知识产权创新,聚焦文化文物资源与新技术新应用跨界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引导培育考古文博、演艺娱乐、动漫产业、数字文旅等知名文创品牌,打造“盛世隋唐”“洛阳牡丹”“东方博物馆之都”等具有洛阳标识的精品文旅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文物局)

(五)打造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22. 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以“集聚资源、完善政策、健全生态”为目标,构建“一核三叠多点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空间结构。在高新区、自贸区、自创区“三区叠加”中心区构建要素集聚区,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全链条,大力集聚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核心要素,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为核心,集聚知识产权代理、信息、运营、咨询、法律、培训服务机构,向洛阳各工业园区及周边城市辐射形成联动,构建知识产权服务辐射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区政府)

23. 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通过引导、监管、奖励等多举措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引进省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培育3-5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发展壮大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质押、金融、证券、保险、运营、托管、律师等服务机构,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据分析、专利战略布局、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联盟等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100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培育高品质知识产权人文环境

24.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

鼓励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人才申报我市高层次人才,纳入洛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打造后备人才梯队,建立知识产权人才高地。支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完善薪酬奖励制度。支持河南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设,支持洛阳理工学院等高校申请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动态管理,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优化配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教育局)

25. 深化知识产权人才能力培养

构建政府、高校和社会相结合的多元知识产权培训模式,推动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相关班次的培训内容。培养一批以理工为基础的高层次知识产权应用复合型人才,持续开展专利代理师和知识产权师的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执法、诉讼、代理专业人才在职培训,提高各类知识 产 权人才业务技能和水平。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精准对接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深化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结合,服务政府决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教育局)

26. 营造知识产权浓厚文化环境

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将知识产权纳入中小学普及教育工作范畴,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知识产权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中国专利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知识产权进市场、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等公益宣传活动。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知识产权长廊、展厅等知识产权文化载体。加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舆论引导,助力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教育局、科技局)

27. 支持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承办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活动,开展“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选派优秀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进行交流、访问和培训,造就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吸引外籍人员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鼓励涉外机构与我市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我市提供高质量服务人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作用,统筹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知识产权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协同推动知识产权综合体系建设。

(二)加强资金保障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保障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必要经费。强化知识产权、科技、商务、金融等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银行信贷为主流、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全面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工作落实

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创建工作全面纳入知识产权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分类评价与同行评议,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反映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多元多维度成效评价体系,优化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条件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高效高质量完成。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