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真金白银”优惠政策助力青年就业创业

    提供就业岗位20万个、见习岗位7000余个……日前,我市出台2023年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通过增加就业岗位、提供惠企政策、发放就业创业补贴、提升青年职业技能等一系列“真金白银”优惠政策,推动实施“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万名大学生留洛计划”,不断提升对青年的吸引力。

    ■优化就业招聘服务,提供就业岗位20万个

    我市将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用好用活事业单位编制、岗位资源,其中事业单位空缺岗位将主要招聘高校毕业生。同时,全市将优化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常态化畅通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我市把优化就业招聘服务作为一大重点,开展以“花开为媒 就业为聘”为主题的2023年度洛阳大就业专项行动,举办“职在洛阳 梦想起航”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专题招聘活动。此外,我市还将持续举办人才招聘夜市活动,计划组织各类招聘活动10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20万个,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洛就业。

    ■稳定就业见习规模,提供见习岗位7000余个

    2023年,我市将募集就业见习岗位7000个以上。其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或者参加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可算作基层工作经历。

    此外,我市还积极强化就业指导,进一步健全高校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体系,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洛阳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师服务团将持续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直播课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诊断等服务。全年计划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100场次以上,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2万人次以上。

    ■拓宽基层就业空间,鼓励参军入伍

    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全市“三支一扶”计划,扩大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规模;扩大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募规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特岗教师计划,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社会工作等领域就业创业。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我市将按规定落实待遇编制、定向招录、贷款代偿、考试加分等政策。

    我市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在义务兵征集、直招军士招录时优先吸纳2023届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院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可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等。此外,全市还对应征入伍给予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的学费补偿,将原有本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的一次性奖励金从原有的5000元、4000元,调整为7000元和5000元。

    ■精准就业帮扶,补贴福利享不停

    我市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我市还将开展离校未就业专项服务,落实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通过基层摸排等渠道,针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服务。

    ■支持青年自主创业,场地资金官方给予补助

    我市将落实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政策,全力支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和平台就业。

    为帮助毕业生就业创业,我市将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此外,对明确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我市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同时,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将有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全市支持各类孵化载体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进驻条件,并依据服务在校大学生创业者的数量和质量给予补贴。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享系列优惠

    我市将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围绕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分行业分区域挖掘、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岗位。对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达到年度招聘计划60%,且存在资金困难的国有企业,2023年可一次性增人增资,并享受补贴服务。

同时,我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再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      期限最长1年,政策实施期限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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