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 202 3 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
通 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 3 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 202 3 〕 2 12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省工信厅工作安排,现就 202 3 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主体于 202 3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 同时提交纸质版申报书 , 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 逾期上报项目不予推荐。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按照申报条件做好申报组织、审核、推荐工作,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 并 于 9 月 4 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和企业申报书(一式 3 份)报送至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联系人:杨东海 联系电话 / 传真: 63935230
邮 箱: zbk@lysgxj.com
附件: 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12号文件.tar.gz (通知及附件也可直接从工信部官网下载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470ea56effc943e2bec5bc117e46b68d.html )
202 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