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解读之二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 7部委联合发布《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2024年。《工作方案》确定了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提出了扩大有效投资、丰富优质供给、稳定外资外贸、强化要素供给、激发企业活力等五项主要工作举措,并有配套保障措施。总体看,《工作方案》可以概括为“六力”并举保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其中三种“拉动力”,即扩大有效投资、丰富优质供给、稳定外资外贸;两种“推动力”,即强化要素供给、激发企业活力;一种“保障力”,即保障措施。《工作方案》的发布实施将为推动石化化工行业平稳运行、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为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第一种拉动力:扩大有效投资

扩大高质量、有效的石化、煤化工等重大项目投资,既有利于扩大当前需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又有利于优化供给结构、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是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的首要手段。推动 “降油增化”、提高原料保障度,丰富产品链、延伸化工新材料和高端化学品,成为提高石化行业效益和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保障。大型现代煤化工项目亟需加快向高端化、低碳化、多元化转型,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将高标准、严要求筛选一批优质项目,作为石化项目的补充。

《工作方案》提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 5个以上在建重大石化项目2024年底前建成投产,推进开工一批“降油增化”项目,加强现代煤化工项目规划布局引导;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重点行业能效、污染物排放限额标准,鼓励升级改造,动态更新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推进集约集聚发展,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回头看”,指导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支持石化化工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升发展质量水平,打造化工新材料、非粮生物基材料等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二、第二种拉动力:丰富优质供给

石化化工行业是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行业,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产业层次不断提升,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领域。我国是全球化工产品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当前石化化工行业正处于提质增效、解决结构性矛盾的关键时期,新能源材料、生物基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等部分产品与国外存在差距,难以满足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节能环保、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化工材料的需求,提高产品质量、丰富供给品种、提升品牌影响力是行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的着力点。

《工作方案》提出,开展行业 “三品”行动,坚持应用需求牵引和技术创新驱动并重,支持石化化工生产企业为纺织、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等领域用户提供定制化、功能化、专用化的产品和综合服务;实施产业链强基行动,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支持专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及关键单体原料产业化,加快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三、第三种拉动力:稳定外资外贸

石化化工行业在稳外资外贸占有重要位置,坚持高质量 “走出去”、高水平“引进来”,是增强发展韧性,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2022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进出口总额创历史新高,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16.6%,其中,进口产品主要是原油、天然气、有机化学品、合成材料等,出口产品主要是无机材料、化纤原料、橡胶制品等。目前,我国有多个在建外资石化项目,包括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项目、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沙比克古雷项目等。

《工作方案》提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持续落实好稳外贸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国际公约谈判,提升化工产品出口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引导出口企业提升海外仓储能力和交付水平;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稳妥推进轮胎、化肥等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面向周边国家市场的特色化工园区,鼓励外资企业发挥原料、技术、市场优势,加大在华石化、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绿色低碳等领域投资。

四、第一种推动力:强化要素供给

强化生产要素供给是保障生产平稳运行的关键。化肥是重要的农资产品,是 “粮食的粮食”,做好化肥生产保供对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长期保持在70%以上,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40%,硼、钾等矿产资源也主要依靠进口。新建石化化工项目不仅需落实能耗控制指标,多数省份还有煤炭消费总量的单独控制指标,即使原料用煤不作为能耗控制,仍然被煤炭总量控制。化肥骨干企业在旺季也会遇到天然气、煤炭等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等问题,影响稳定生产。

《工作方案》提出,提高关键要素保障水平,积极拓展石化原料供给渠道,构建基础稳固、多元稳定的供给体系,细化落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做好化肥生产保供,实施重点化肥生产企业最低生产计划管理,保障 “春耕”等关键节点用肥。

五、第二种推动力:激发企业活力

石化化工企业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发挥大型骨干企业、中小型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才能促进石化化工行业总体增长。 2022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不含油气开采)规模以上企业约2.6万家,扭转了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连续5年减少的局面。骨干企业以生产大宗、通用型石化产品为主,在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领域领军作用不突出,产业链协同带动能力有限,综合竞争力逊于国际跨国公司。中小型企业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敏锐,但资金实力弱、研发能力差,可持续创新发展能力不足。

《工作方案》提出,发挥骨干企业主力军作用,支持骨干企业当好 “链主”,切实发挥对产业链的领航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快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加快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综合性化工企业、一体化能源企业;发挥中小企业补链稳链强链作用,集聚中小企业特长和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好中小企业产业创新、补链稳链强链的作用。

六、保障力: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提出 4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政策统筹。要求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工业稳增长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相关部门工作协同,推动政策精准发力。二是强化预期管理。开展运行监测调度,跟踪监测重点产品情况,发布行业景气指数、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指数、产能预警报告等。三是完善财政政策。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加大对攻关以及产业化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支持石化化工行业加快转型。四是强化保障服务。建立完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交易体系,为优质新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加快化工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高端石化化工产品项目以及中试项目审批进程。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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