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产业创新平台2023年度总结和 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报送产业创新平台 2023 年度 总结和

2024 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农机装备 创新中心,各省 (市) 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各省 (市) 产业研究院:

为全面了解总结 2023 年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情况,并做好 2024 年工作谋划,充分发挥各创新平台的创新引领作用,提升产业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重点产业链培育壮大提供支撑和保障,按照 省、市 制造业创新中心 实施方案 及 省、市 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 有关 要求,现就制造业创新中心及产业研究院做好 2023 年度工作总结 和 2024 年度 工作谋划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报送材料内容

已正式认定的各省 、市 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含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下同)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按照《关于做好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 , 报送 2023 年第四季度创新中心的工作情况信息汇总;

(二)根据与 省工信厅 签订的《 2023 年度建设目标责任书》,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总结,并编制报送《 2023 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 2023 年内完成的技术转让(含公共服务)情况、技术和知识产权产出情况(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标注册、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等)、联盟活动、牵头或参与重点产业链建设项目、服务产业链活动、产学研合作项目、行业研究报告、行业发展趋势研究等行业研究成果发布情况(单独或与其它省级以上行业组织、协会等联合发表)、申报其它研发机构和研发平台、获得各级政府支持政策等情况;

(三)根据《 2023 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填写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自评估表(见附件 1 );

(四)自 2024 年开始,实施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大变化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发生的依托载体单位更名、股东股权变更、合并、重组、跨省或跨省辖市级区域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编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并附有关佐证材料。如发生变化导致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年度考核或定期评估中核实后取消认定。对于未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直接取消认定。

2024 年,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须对自正式认定批复以来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进行汇总并按前述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五)根据本创新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豫工信联科〔 2019 〕 194 号,以下简称《考核评估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所面临形势及任务,拟出本创新中心 2024 年度建设责任目标(审议稿,提纲见附件 2 ),目标应突出可量化的委托研发合同数量和金额、技术市场交易额、孵化企业数量等市场效益衡量指标。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技术创新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与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正式签署《 2024 年度建设目标责任书》。签署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二、省 、市 产业研究院报送材料内容

(一)工作总结

各省、市产业研究院建设牵头单位要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梳理总结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谋划2024年工作计划。

1. 组织协同方面,包括组织架构建设、资金投入等情况。

2. 创新策源方面,包括技术创新人才团队引进和培育、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等情况。

3. 产业引领方面,包括技术攻关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情况。

4. 生态融合方面,包括为行业提供各类技术服务、技术合作交流等情况。

(二)项目台账

各省、市 产业研究院 要对照“ 2023 年度产业研究院重点项目台账 ”(附件 3 ),逐项梳理项目进展,主要包括项目资金投入、项目研发进度和阶段性成果等内容,并结合 2024 年工作谋划上报 “ 202 4 年度产业研究院重点项目台账 ”(附件 4 )和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 5 )。

省级产业研究院工作总结在直接报送省厅技术创新处的同时,抄送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科,市级产业研究院工作总结直接报送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科;省、市 产业研究院 “ 202 4 年度重点项目台账 ” 、基本信息统计表直接报送市工信局 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科 (无需抄送省工信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总结和计划报送工作,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全面、准确,系统总结进展和成效,对未完成事项作出原因分析。各创新平台负责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同时,考核评价结果是下一步申请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各正式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 2023 年报告和自评估表一式一份(加盖依托载体单位或培育建设牵头单位公章)邮寄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并发送电子文本( word 版本和 PDF 版本)至指定电子邮箱,同时抄送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2024 年度责任目标初稿只提供电子文本( word 版本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题目为 “**** 创新中心 2024 年度建设责任目标 ” )。

(三) 各省 、市 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加盖依托载体单位或培育建设牵头单位公章) 报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科) ,并发送电子文本( word 版本和 PDF 版本)至电子邮箱。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   系   人:郑楠   李昌磊   别致

联系电话: 0371-65507675  65509943

电子信箱: jscxc@gxt.henan.gov.cn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 张三保

联系电话: 0379-63302875

电子信箱: kjk@lysgxj.com

 

附件: 1.2023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自评估表

          2.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2024年度建设责任目标

           3. 2023年度产业研究院重点项目台账完成情况

4 . 2024年度产业研究院重点项目台账

       5.产业研究院 基本信息统计表

 

 

 

                               2024 年 2 月 5 日


关于报送产业创新平台2023年度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doc

关于报送产业创新平台2023年度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3.4.5:产业研究院名单、基本信息、重点项目台账.xlsx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