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已确定,涵盖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责任体系等方面,并逐一明确任务分工、完成时限等内容。
●完善防汛抗旱体制机制
要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规范预警响应信息发布,健全防汛抗旱信息资源共享、隐患排查整治、会商研判调度、应急处置救援等方面的联动协作机制,建立跨区域重要河流、水库、黄河滩区汛期协调联动机制。
●健全防汛抗旱责任体系
4月30日前,要明确主要防洪河道、大中型水库等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并在主流媒体上公示。要落实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小型水库、水电站、涵闸泵站、淤地坝等“三个责任人”,山洪灾害“县、乡、村、组、户”五级责任人,尾矿库“三级库长”,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铁路、公路易崩塌滑坡地段、城市立交和易积水区域巡查责任人。
●提升防汛抗旱应急能力
组织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推进防汛抗旱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汛前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实战性演练。开展全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现状调查,优化配备抗洪抢险、排水排涝、水域搜救等先进适用装备。立足“断路、断电、断通信”等极端情形,建设县(区)不少于50人、乡镇(街道)不少于20人、村(社区)不少于10人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承担受威胁群众转移撤离、受困群众救援、灾害先期处置等第一时间抢险救援工作。
●全力做好洪涝干旱灾害应对
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化清单,落实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定期复核危险区和隐患点,动态更新风险隐患清单台账。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发展变化,关键时段实行24小时滚动研判、加密预报,及时更新预警信息和“叫应”提醒,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安置。
●强化督查评估考核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段开展、各有侧重”的原则,加强汛前、汛中、汛后全过程指导检查,重点督导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对每次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应对情况开展评估,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洪涝干旱灾害防范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