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收费〔2024〕13号
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涧西小学:
你校关于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洛阳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成本监审情况,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现就你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小学学费每生每年16000元,小学住宿费每生每年2200元。
此批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3年。你校收费前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