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 收费 〔 20 2 5 〕 2 2 号
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 :
你校关于核定周山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 2022 〕 612 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 2018 〕 54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成本调查情况,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现就你校周山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住宿费 每生每期 250 元 。
此批复自 2025 年 秋季新学期起 执行 , 试行期 2 年。你校收费前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 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