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诚实守信、依法交易意识,原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配套实施了《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场内交易“一项目一评价”办法》。《办法》于今年9月30日到期,为做好文件到期后的衔接工作,我委修订形成《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场内交易“一项目一评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同时为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机制,我委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起草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的通知》。
现将3个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3日,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及法律法规依据请反馈至lyggwbgs@163.com,联系电话63938137,并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附件1: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