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 收费 〔 20 26 〕 2 号
洛阳复兴学校:
为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7号) 、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 2005〕10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成本监审情况,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你校 收费 标准 批复如下 :
小学学费 每生每年 11800元 、 住宿费 每生每年 1400 元,初中 学费 每生每年 15500 元、住 宿费 每生每年 1500元 , 高中学费 每生每年 15700元、住宿费 每生每年 1100元。
此批复自 202 6 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 有效期 3年。 你校收费前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 6 年 6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