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列入河南省“3515节能行动计划”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发改委,有关企业: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资委《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耗能行业“3515节能行动计划”的通知》(豫发改资源〔2006〕108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指南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6]2816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我市列入河南省重点耗能行业“3515节能行动计划”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报送情况
     我市列入河南省重点耗能行业“3515节能行动计划”的企业共有20家(不包括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4家企业),13家企业报送了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占应上报总数的65%(扣除2家关停企业外,占应上报总数的72.2%)。截至目前,除南阳新光热电有限公司和镇平县力源热电公司因需关停外,邓州市恒德化工有限公司、方城县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市新旺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没有报送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
     二、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结果
     专家组通过现场查看和数据核对,对企业编制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认真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结论(见附件)。能源审计报告审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有12家、不合格的有1家,合格率92.3%;节能规划审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有11家、不合格的有2家,合格率84.6%。
     总体看,大部分企业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提交的报告大部分内容比较全面,基本掌握了企业的总体用能水平,找到了节能的方向,提出了针对性的节能措施,基本达到了审计的目的。但也有少部分企业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基础比较差,报告编写质量较差。
     三、下一步整改意见
     (一)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需重新编制。修改或者重新编制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二)未报送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的企业,应就未报送原因写出书面材料,并抓紧时间编制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没有报送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强制开展能源审计,并列入重点节能监管对象,对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附件:南阳市列入省 “3515节能行动计划”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情况表   

二○○八年一月十日

附件:

南阳市列入省 “3515节能行动计划”企业
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审核结论 备注
    审计报告 节能规划
1 西峡县龙成集团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2 南阳天冠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3 南阳普光电力有限公司 不合格 不合格  
4 河南淅川淅水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5 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合格 不合格  
6 南阳德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7 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8 桐柏碱矿有限责任公司(桐柏旭日碱业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9 河南赊店酒业有限公司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10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11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工司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12 南阳市天泰水泥有限公司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13 乐凯集团第二胶片厂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