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财政全力助推中国节能减排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何雨欣、罗沙)根据2008年初传来的消息,丰友化工有限公司、青铜峡汇能热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宁夏企业正式获得中央财政8505万元的节能技术改造资金。这是在国家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后,宁夏首批企业受益。
为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设定的约束性指标,从2007年8月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十大重点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每节约1吨标准煤中央财政将给予企业200元到250元的奖励。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按照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这将成为考核各级地方干部执政水平的一条“硬杠杠”。
有关专家指出,从公共财政理论来看,节能减排应该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要内容,因为在市场条件下,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不愿意在节能减排方面增加投入,需要政府的干预来弥补市场的不足。
200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35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同时,地方财政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也纷纷加大。
“2008年财政还将加大节能减排投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同时,新的一年,政府还将在节能减排方面发挥更多的主导作用,这将突出表现在财政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上。
中国目前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20%至40%,一些重大节能技术应用也非常有限,实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是实现节能目标的一项有效措施。
据介绍,2007年中国共对700个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奖励,2008年还将继续加大力度,预计“十一五”期间将由此实现节能量1.3亿吨标准煤。“这将根本改变中国重点产品能耗过高和重大节能技术运用不够的局面。”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
除此之外,2008年财政还将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污水管网、污染减排监管体系等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同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还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并加大“三河三湖”以及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的治理投入。
“2008年还将进一步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谢旭人介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项目及专用设备投资实行定期减免或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抵扣,完善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税费优惠政策,完善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
可以预计,2008年,一系列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有望出台和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也将会得到不断完善。


国家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2008年1月22日 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21日从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政府加大力度推广高效照明产品,促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财政补贴重点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重点支持高效照明产品主要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俗称节能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型)和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电光源产品,半导体(LED)照明产品,以及必要的配套镇流器。
国家采取间接补贴方式进行推广,即统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财政补贴资金补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
《办法》规定,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中标企业提供的高效照明产品必须保证质量达到照明产品国家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印制“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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