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邓州、新野、宛城、社旗、镇平、卧龙、方城、内乡九县市区人民政府:
《南阳市棉花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日
南阳市棉花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暂行)
为提高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和灾后恢复能力,逐步构建市场化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财政厅、保监局、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水稻棉花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办金〔2008〕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保费共担、稳步推进的原则,探索建立棉花生产风险防范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棉农植棉风险,促进我市棉花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为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病虫害,对投保棉花造成的损失,包括:
(一)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
(二)病害:黄萎病、枯萎病、红叶茎枯病、铃病、苗病。
(三)虫害:棉铃虫、盲蝽象、红蜘蛛、棉蚜。
三、保险金额、费率、期限
棉花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棉花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以国家权威部门公开的数据为标准),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2008年棉花每亩保额暂按225元标准执行。保险费率为8%,即每亩收保险费18元。以后年度参考生产成本变化、保险公司经营情况等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与保险公司协商后确定。
保险期限自保险棉花播种后起,至收获采摘结束止。
四、保险费分担比例
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35%、25%、5%和15%的保费补贴(邓州市承担20%);其余20%由农户和龙头企业负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五、赔偿处理
成立由市财政局、南阳人保财险公司、市农业局等单位组成的棉花保险联合理赔小组,各植棉县市区要同时成立由若干棉花、气象专家组成的损失鉴定小组,协同做好现场查勘、保险责任界定、损失核定工作。
(一)受损面积确定: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发现受灾后,要尽早拨打人保财险公司全天候服务热线95518,在接到被保险人的报案通知后,由保险公司申请损失鉴定小组到当地鉴定损失程度,并通过实地勘测,确定被保险棉花受灾范围和受灾面积,并将测量结果记录备案形成原始损失记录。
(二)保险事故认定:联合理赔小组根据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损失鉴定小组的鉴定结果,确定被保险棉花所遭受的自然灾害或病虫害是否属于保险事故。
(三)全部损失:当保险棉花成灾棉田产量损失在80%(含)以上时,保险公司根据《棉花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每亩最高赔偿标准×受损面积
棉花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标准
生长期最高赔偿标准(元/亩)
苗期225元×30%=67.5元
蕾期225元×50%=112.5元
花铃期225元×80%=180元
吐絮期225元×100%=225元
吐絮期发生全部损失,已收获产量应当从实测平均产量中扣除,依次计算赔偿金额。
(四)部分损失:当保险棉花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造成保险棉花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赔偿:损失率大于(等于)30%且小于80%时,按下列公式计算赔偿: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损面积×损失率。
(五)面积确定:出险时,如实际投保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按投保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的比例赔付;如保费未足额缴纳,按实缴保费和应交保费的比例赔付。
(六)理赔手续:发生保险棉花损失,被保险人向承保公司提出索赔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保险单正本;2.被保险人索赔申请;3.出险原因及事故经过;4.损失清单;5.承保公司所需其它相关资料。被保险人索赔手续完善后,保险公司要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赔付到位。
六、资金管理
(一)保费收入管理。保险公司设立棉花保险专用账户,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保费收支。
(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南阳市开展棉花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七、巨灾风险管理
实行最高赔付总额封顶。棉花保险全市最高赔付总额以当年棉花保险保费总收入3倍以内封顶。当全市核定赔付总额在当年保费总收入2倍以内(含两倍)时,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当核定赔付额超过2倍(最高为3倍)时,超过部分应由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解决,再保险仍弥补不了的,由财政部门和保险公司按1:1的比例分担,其中财政部门负担部分由省、市、县按1:0.5:0.5的比例分担(省与邓州市按1:1比例分担)。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棉花保险技术性强、参与面广。为加强领导,特成立南阳市棉花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龙其(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中(市政府市长助理)
姚国政(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天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宋天庆(市农业局副局长)
卢明韬(市财政局副局长)
满占庆(人保财险南阳市分公司总经理)
李福田(市政府棉花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棉花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李福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在2008年7月15日前完成保费划转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等工作,协助人保财险公司做好棉花保险承保前的准备工作,对承保理赔查勘定损工作给予必要帮助。农业部门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棉花种植保险的分户造册工作,并提供有关农业生产的数据和技术支持。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灾害预报、灾害损失等方面的信息及有关历史数据,确保灾后核定损失。
(三)统一承保方式。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切实可行的投保模式,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统一投保、集中投保,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基层村级组织对农户的组织和服务功能,动员和带动农户投保。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有关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棉花保险宣传发动工作,使农户了解保费补贴政策、保险条款等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户积极参加保险,确保棉花保险政策的落实,确保每个棉农受益。
主题词:
N001-2008-002290 | 文 号宛政办〔2008〕81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8-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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