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淅川县香花镇等16个乡(镇)为“南阳市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的决定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村(基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04〕14号)的要求,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淅川县香花镇等16个乡(镇)的创建工作分别进行了考核验收。验收结果表明,淅川县香花镇等16个乡(镇)被确定为南阳市首批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试点单位以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服务、企业参与等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达到了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淅川县香花镇等16个乡(镇)为“南阳市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

希望示范乡(镇)继续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农业标准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对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辐射力,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南阳市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名单

附 件

南阳市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名单

一、优秀单位(5个)

淅川县香花镇
西峡县丹水镇
新野县城郊乡
内乡县赤眉镇
方城县广阳镇

二、先进单位(7个)

桐柏县黄岗乡
新野县沙堰镇
新野县前高庙乡
内乡县余关乡
南召县皇路店镇
唐河县桐寨铺镇
社旗县苗店镇

三、合格单位(4个)

镇平县张林乡
淅川县毛堂乡
邓州市张楼乡
宛城区黄台岗镇

主题词:农业标准化示范乡 决定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8-002242 宛政〔2007〕6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1-2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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