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石油勘探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08〕33号)精神,结合南阳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和开展好此次普查,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南阳是经济大市,二、三产业的规模和总量在全省占有重要位次,普查数据将对全省、全国产生重要影响。同时,我市正处于二、三产业结构转型和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能否通过此次普查摸清现状、把握态势,对各级政府科学决策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对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各项要求上来,切实抓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普查准备工作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在普查的准备阶段,要重点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普查对象及其应该履行的义务等;在普查登记阶段,要重点宣传与普查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要求等;在资料开发应用阶段,要重点发布普查数据和有关成果等。要把舆论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帮助普查对象消除顾虑和误解,让广大干部群众和普查对象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经济普查。
(二)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这次经济普查全市需要选调1万多名基层一线普查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要严格选聘标准,选调业务熟练、作风扎实的工作人员充实各级普查办公室,选调懂经济、懂财务、懂统计的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扎实做好培训工作,由市普查办负责对市县两级骨干普查员进行培训,由县市区普查办负责对辖区所有普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受训人员全面把握和熟练操作普查业务。
(三)开展好普查试点和单位清查摸底工作。市县两级政府要选择二、三产业发达、区域情况复杂、行业结构相对齐全的县、乡、村进行试点。在试点工作过程中,要规范操作流程,认真查摆问题,注意积累经验,为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普查方案及实施办法奠定基础。具有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职能的单位要协助统计调查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的全部单位进行清查核实,对个体经营单位的基本资料进
行登记,形成本次普查的点名册和个体经营单位基本资料。
(四)搞好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原始资料整理是经济普查的基础性工作。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基层单位做好统计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与统计台账,规范财务会计资料。
(五)严格控制数据质量。按照全国统一的入户调查登记要求,切实做到三个“百分之百”:调查单位无遗漏,入户率100%;调查表种齐全,表内项目无遗漏,填报率100%;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率100%。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好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力量做好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和质量评估与抽查工作,确保普查结果在总量和结构上与地方经济状况相吻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开展经济普查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由政府统一组织,精心部署,抓好落实。
(一)组建普查机构。为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南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河南石油勘探局要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大中型企业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组织本地、本单位普查工作的实施。普查范围内的法人单位、有填报任务的产业活动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普查员,负责本单位普查表的填写、审核和上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经费。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发〔2007〕35号、豫政〔2008〕33号、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03〕74号)等文件要求,把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各级普查经费预算标准,遵照省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豫经普办字〔2008〕2号)中规定的四项最低标准执行。要认真落实办公条件,积极配备经济普查所必须的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和数据处理设备等,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三)加强分工协作。经济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人员抽调、方案完善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人员培训、业务指导、数据处理等具体工作。市工商、税务部门要做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清查的协助工作。市编办和民政部门要协助做好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登录工作。市质检部门要及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市监察部门负责处理各级各部门普查人员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市教育、卫生、建设、房管、交通等部门负责提供和处理相关领域的单位名录及有关事项,市土地部门要帮助解决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所需的电子地图等方面的事项。另外,市政府其他部门和中央、省驻宛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和支持经济普查工作。
(四)严肃普查纪律。我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经营单位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普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实施好普查工作。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南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 件
南阳市第二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朱长青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姚国政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书延 市统计局局长
王同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时乘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孙专才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赵信章 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金栓 市编办副主任
白氵育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桂芳 市工商局副局长
皮炳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德奎 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顺伟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天庆 市民政局副局长
冀文鹏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元章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宝玉 市交通局副局长
许玉增 市广电局副局长
张青松 市国土局副局长
王兴华 市农办纪检书记
彭义举 市供销社副主任
梁建军 市粮食局副局长
赫以昆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廖玉安 市建委副主任
谭志洪 市房管局副局长
李青田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晓 人行南阳中支副行长
胡瑞甫 南阳银监局副局长
魏建峰 市邮政局副局长
张黎克 郑州铁路局南阳车务段段长助理
卫 江 南阳军分区后勤部供应科科长
李建荣 南阳武警支队后勤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经济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赵信章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全国经济普查 通知
N001-2008-002195 | 文 号宛政〔2008〕67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8-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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