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宛各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10月9日至12日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改革和发展,结合我市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当前,我国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必须加强农业发展这个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南阳来说,我市既是一个经济大市,又是一个农业大市,第一产业产值占全市GDP的近四分之一,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70%以上,做好“三农”工作对于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市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把支持农村改革发展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加大信贷投入,加快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窗口指导,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引导作用
市县两级人民银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金融支持农村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的研究,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扩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一是合理安排发放支农再贷款。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的期限、额度和发放时机,做好支农再贷款在县域之间的调剂,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的政策引导作用。二是继续对农村信用社执行相对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发挥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三是完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引导农村信用社灵活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充分覆盖风险。四是充分发挥再贴现工具的结构调整作用。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企业签发、持有的票据和农副产品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环节的票据,各金融机构应优先给予贴现,人民银行将优先办理再贴现,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涉农行业、企业的资金投入。五是积极发挥金融市场融资功能。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加快信贷业务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融资,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或发行短期融资券融资,拓宽支农信贷资金来源渠道。
三、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扩大信贷支农投放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按照《决定》和中央一号文件“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对“三农”经济的信贷投入力度,确保新增信贷资源向“三农”倾斜。农业发展银行要立足农业,在认真抓好粮、棉、油收购和储备政策性贷款投放的基础上,把支持重心转移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小企业等商业性贷款的投放上来。农业银行要把握“一行两制”的特点,立足服务“三农”的政策定位,抓住信贷管理权限下放的有利时机,积极调整信贷政策,扩大对“三农”经济的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地区涉农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增强服务“三农”的功能,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尝试开办农户大额贷款,重点支持种养业、加工业等经济组织的发展,保证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能够得到不同程度的信贷支持,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农民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和职能定位,稳步推进邮储资金稳健运营,争取更多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通过质押贷款等形式有效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人民银行要做好当地涉农信贷投放的指导和监测工作,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合理优化信贷结构,适当控制非农贷款,优先保证“三农”信贷需求,切实加大支农信贷投放。
四、积极调整信贷结构,突出支持重点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以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一)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各地实际,加大对农田水利、能源、公路、农业信息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支持促进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的技术开发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为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要认真研究和把握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规律,找准金融和农业科技创新的结合点,提高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的金融服务质量,发挥金融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促进作用。
(三)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支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对信用记录好、偿还能力强、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具有“龙头”功能的专业农户的信贷需求要予以重点支持,推动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专业大户逐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要加大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信贷支持,特别要大力支持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公司 基地 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形成“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生产体系。
(四)支持农村流通市场建设。要以促进农村商品流通渠道为重点,支持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加快现代物流网络建设。积极开发适合农村消费市场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完善消费信贷方式,增强消费信贷对活跃农村消费的支持作用。
(五)支持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要发挥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向第三产业积聚,推动农村文化娱乐、旅馆饭店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旅游资源的整合,引导旅游业向集团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六)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要积极加强与地方教育、财政等部门的合作,开办教育技能类贷款,支持农民接受技能教育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可在落实抵押担保后给予信贷支持。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探索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连片脱贫的扶贫方式,积极做好扶贫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做好农村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发放工作,探索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改进对农民工金融服务,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工资结算方式。
五、加大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切实增强服务功能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村经济状况和发展特点,创新适应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特点、操作性强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逐步形成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服务落后的状况。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农村基层组织、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方式,发展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金融需求的“联合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制订和完善抵(质)押物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抵(质)押物品的评估、管理、处置机制。借鉴国内外好的经验与做法,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有序发展涉农企业厂房、房产等不动产抵押贷款,稳步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船舶等动产抵押贷款,积极发展林权、地上收益权、水域滩涂和五荒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类抵(质)押融资方式,创新发展涉农企业存货、原材料等动产质押贷款,鼓励发展仓单、保单、商标专利权等权利质押贷款。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探索发展“信贷 保险”模式,建立和完善激励订单双方的信贷管理制度。大力拓展中间业务,积极开展收费类和服务类资金归集业务,着力发展咨询类和理财类资金运用业务。
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做好支付结算工作,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完善通汇系统,引导农村地区单位和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着力推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使用,方便农民办理结算。
六、探索建立多元投资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解决融资担保难问题
要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用担保评估体系,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户的融资担保能力。鼓励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农村担保机构,提供专门面向“三农”的全方位担保服务。
七、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是建设“信用南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挥金融支持农村改革发展作用的重要基础。各金融机构要高度关注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要积极争取政府和司法部门对维护金融债权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培育发展市场化、规范化的中介服务组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取消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收费。加大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发挥征信管理对金融生态建设的推动作用,大力开展信用村镇、信用企业、信用户建设,为农村金融增加信贷投入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确保金融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可持续性。积极推进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建立,促进区域金融业的健康成长,实现社会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主题词: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 市中 落实科学发展观 农村改革发展 指导 的通知 2014 11
N001-2008-002270 | 文 号宛政办〔2008〕111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8-12-25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