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8—201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南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2008-2015年)

第一章 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地理  

南阳市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东邻信阳市、驻马店市,北接平顶山市、洛阳市、三门峡市,西与陕西省交界,南和湖北省接壤。地理坐标:北纬32°17’~33°48’,东经110°58’~113°49’,全市总面积26600km2。 

南阳市处于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地带,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季风进退与四季交替明显,是省内比较稳定的暖温区和湿润区。全市年平均气温14℃~15.8℃,最高气温40℃以上,最低气温-14℃~-17℃。全市年平均降雨量在709—1168mm之间,集中降水期6—9月,占年降水量的61.7%。全年无霜期222—241天。 

南阳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渠首所在地,境内河流众多,分属长江、淮河两大水系;南阳地处秦岭造山带和华北陆块南缘,地层出露齐全,绝大部分地区属秦岭造山带,地质构造极为复杂;南阳是地震频繁发生的地区,是河南省的多震区,历史上最大震级为6.5级。 

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南阳市为河南省辖市,现辖1市(邓州市)2区(宛城区、卧龙区)10县(镇平县、南召县、西峡县、淅川县、新野县、唐河县、桐柏县、社旗县、方城县、内乡县),2007年末全市总人口1085万,是河南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地级市。焦枝铁路纵贯南北,宁西铁路横穿7个县市区,国道、省道从全市纵横穿过,过境高速公路二广、许平南、上海一武威建成通车,宁西铁路客运已经开通。南阳将成为河南西南部铁路、高速公路的交通枢纽。 

南阳市改革开放以来,工业经济得到了快速增长。2007年全市生产总值1406.57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2991元,现已初步形成机械电子、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纺织、医药和轻工食品等主要行业。 

南阳是中国矿产品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到2007年底全市已发现矿种84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36种。其中天然碱、红柱石储量为亚洲之冠,蓝晶石、金红石居全国第一,南阳独玉是中国四大名玉之一,素有“东方翡翠”之称。黄金、石油储量居全省第二,具有较高的开采价值。200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35.7%,拥有植物资源1500多种,森林野生动物50多种。南阳是全国中药材的主产区之一,药用植物资源丰富,具有种植、加工中草药的自然条件优势和传统习惯,盛产中药材。南阳素有“中州粮仓”之称,是全国粮、棉、油、烟集中产地。 

南阳是中国首批对外开放的历史文化名城,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64处,不同专题的博物院馆14处,至2007年末共有自然保护区6个,面积147580公顷,森林公园8个。2001年宝天曼被列入世界人与自然生物圈保护区,丹江口水库风景区以亚洲第一大水库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渠首为世人关注,西峡恐龙蛋化石博物馆成为不可多得的科普教育基地,2006年9月18日,南阳伏牛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地质公园,内乡县衙、西峡灌河漂流、西峡恐龙遗迹园、南阳卧龙岗武侯祠被命名为国家4A级景区。2007年接待游客88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45亿元,分别增长44%和32%。

第二章  矿山环境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南阳市现有矿山企业430家,其中国有矿山企业6家,集体矿山企业14家,个体矿山企业410家;中型规模矿山14家,约占矿山企业总数的3.3%,其余均为小型规模,占矿山企业总数的96.7%;从事矿业生产及加工的总人数为10528人,其中国有和地方国有从业人数1180人,占11.2%,乡镇集体企业和个体企业从业人数9348人,占89.8%。已形成了采、选、冶及其矿产品深加工一体化的矿业结构体系。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由于历史原因,在矿山开采过程中矿山环境破坏严重,存在的矿山环境问题较多,迫切需要恢复与治理;矿产后备资源不足或严重匮乏,在已发现的矿产地中,探明资源储量的矿区,经过几十年的开采,一些矿山已面临资源枯竭、闭坑、后备资源不足等问题;开发利用程度低,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矿山企业规模小,中型规模仅14家,其余均为小型规模;二是矿山开采技术条件落后,综合利用和深层次开发利用程度不高。目前多以利用或出售原矿为主,矿产品深加工或加工程度较低,矿业附加值不高。 

二、矿山环境问题及其危害  

南阳市矿业开发在满足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许多矿山环境问题。通过对全市430个矿山的环境现状资料收集和主要矿山的实地调查,存在的矿山环境问题主要有矿山开发引发地质灾害(包括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压占、破坏土地和植被;采矿区水均衡破坏;粉尘污染;固体废弃物排放等。 

(一)矿山地质灾害 

1、地面塌陷、地裂缝 

地面塌陷区主要分布在方城莹石矿区、桐柏老湾金矿、大河铜矿、银洞坡金矿、西峡蒿坪金矿、隐山蓝晶石矿、方城杨楼铅锌矿、河坎银矿、破山银矿等矿区,并伴生地裂缝。据调查,至2006年底,采空区面积达560.2公顷,塌陷区占地面积320.8公顷,塌陷毁坏耕地面积达19.3公顷。 

2、崩塌、滑坡 

因矿山开采产生的崩塌、滑坡灾害主要集中在露天采矿场和采石场,包括大理石、石灰岩采矿区、花岗岩采矿区、建筑石料矿区、金属矿区。在石灰岩、大理岩采矿区,开采边坡角度大,有的大于70°,易引发崩塌、滑坡等灾害。崩塌、滑坡对人民生命及财产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据调查资料,发生崩塌9处,滑坡3处,主要分布在淅川、南召大理石和灰岩采石场。3、泥石流矿区是人类活动和工程建设的集中分布区,在山丘区,矿山开采留下大量废石废渣,极易形成泥石流。泥石流沟常发生面状侵蚀,使土地瘠薄、农田被毁,破坏了两岸坡体的稳定,继而引发滑坡、崩塌,造成地质生态环境脆弱。据调查资料,至2006年底,由采矿引发的泥石流5处,主要分布在西峡、淅川,是由矿渣、废石(土)堆放引起的。 

(二)压占和破坏土地和植被 

因矿业开发引起的土地破坏点多面广,程度各不相同。各类矿山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占用、破坏土地和植被资源。占用破坏土地和植被较为严重的地区为板山坪-南河店镇铁矿区、上集-大桥石灰石、大理石采矿区、方城莹石矿区、桐柏多金属矿区等。全市露天矿开采的矿产种类主要有石灰岩、大理岩、饰面花岗岩、建筑用石料等。据调查到2006年底,全市矿山企业占用土地19272.78公顷,其中尾矿场占地175.7公顷,采矿场占地954.1公顷,固体废料场占地142.3公顷,塌陷区占地面积320.8公顷。包括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4172口井,占地111.25公顷,井口周围土地盐碱化,耕地被破坏。 

(三)水均衡破坏
矿山开采改变了降水、地表水与地下水自然流场及补、径、排条件,打破了水循环原有的自然平衡,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导致部分地区人畜用水困难,灌溉用水短缺。据调查至2006年底,全市矿山排水影响面积达到26.5km2。 

(四)固体废弃物排放 

矿山固体废弃物排放包括尾矿、废石(土)等。固体废弃物的堆放,容易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外力的作用下可对水体、土壤、空气等环境造成污染。据调查至2006年底,全市固体废弃物堆放点327个,金属矿山废石、废渣年产出量453.42万吨,非金属矿山废石、废渣年产出量578.31万吨,累计积存量3114.3万吨,其中还含有铜、铅、锌、矾等有害金属离子,固体废弃物中还含有黄药、水玻璃、二氧化硫、二号油、碱、氰化物等化学物质,对环境影响很大。 

(五)矿山废水对环境的破坏 

矿山废水包括矿坑排水、选矿废水、堆浸废水。金属矿大多经过粉碎、选矿、堆浸等过程,产生大量的废水,一部分矿山根本没有尾矿库,废水和废液随意排放,一部分建有尾矿库的矿山,尾矿库超期服役,超载运行,尾矿坝年久失修,废水、废液有可能泄漏,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据调查至2006年底,全市废水年产出量616.1万吨,年排放量268.1万吨,主要有害物质包括铜、铅、锌、砷、铬等金属离子,废水废液中还含有黄药、水玻璃、二氧化硫、二号油等化学物质,对环境的污染较为严重。废水的排放主要集中在老庄镇、板山坪-白土岗、二朗山-朱庄一带。 

三、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分区  

矿山环境影响综合评估分区是在详细调查矿山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充分研究矿山开发产生的环境问题、产生原因和分布规律,以矿山环境问题的数量、发育和危害程度为主体,兼顾环境背景,结合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强度,依据“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进行分区。在所划分的不同的环境问题区内,矿山环境的影响程度、区域背景以及矿山开采活动的特点存在较明显差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评估分区主要选取矿山环境背景(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构造条件)、矿山环境问题(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土地占用与破坏、固体废弃物堆放、水环境状况等)、人类活动程度、恢复治理程度等四大类评估因素用数理统计方法将全市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一般区,并确定各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区的区域范围和破坏程度(见附表一)。 

(一)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 

1.四里店以地面塌陷、地裂缝、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为主的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 

主要分布在南阳市东北部方城县境内,以开采莹石、铅锌、水泥灰岩、建筑石料为主,该区面积约314.66km2,有矿山企业约60家。区内多属低山丘陵地貌,由于开采历史较早,产生了一系列的矿山环境问题,采矿诱发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破坏农田、损毁道路和建筑物;开采水泥灰岩和建筑石料,形成较陡的临空面,容易产生崩塌,滑坡;矿山开采占用和破坏大量土地、毁坏植被;采矿产生的废石、废渣,选矿产生的尾矿,任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遇强降雨还容易产生泥石流灾害。 

2.板山坪-白土岗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为主的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 

分布在南阳市北部南召县境内,面积约167.89km2。约有12家采矿企业,采矿点密布,区内多属低山丘陵地貌,主要以开采铁矿、大理岩、铅锌矿为主。本区矿石的开采多为露天开采,采场边坡坡度较陡,造成边坡失稳,可引发崩塌、滑坡等灾害;露天开采造成地表植被破坏,致使水土流失加剧;废渣、尾矿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遇强降雨,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尾矿坝年久失修,超载运行,迅期有可能垮塌,危及群众的生命安全。 

3.老庄以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为主的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 

分布于南阳市中部镇平县境内,丘陵地貌,面积约102.61km2。有采矿企业约40家,采矿品种以建筑石料、钼矿为主,另外还有大理岩矿、铜钼矿。建筑石料和大理岩矿为露天开采,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采矿边坡较陡,容易诱发崩塌;钼矿为地下开采,在老庄镇徐家庄一带,形成一定范围的采空区,存在较为严重的地面塌陷;矿碴堆放量较大,汛期存在泥石流隐患。 

4.上集-大桥以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为主的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 

分布于南阳市西南部,内乡县、淅川县境内,面积约279.49km2,约有60多家矿山企业。采矿品种以灰岩、大理石为主,区内采石场密布,灰岩、大理石的露天开采,不仅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而且形成较陡的临空面,容易造成崩塌。 

5.二朗山-朱庄以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地面塌陷、泥石流为主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 

分布于南阳市东南部桐柏县境内,丘陵地貌,面积约196.19km2。采矿品种以金矿、莹石矿、银矿、大理石矿、铁矿、铜矿为主,有采矿企业35家。开采方式有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露天开采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地下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区内矿山开采历史较久,矿渣堆积在山坡和沟谷中,堆集量较大,边坡大多在50~80°,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尾矿坝年久失修,坝坡有失稳的可能,易诱发泥石流;金属矿山的采选产生的“三废”造成地表、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对环境的污染较为严重。 

(二)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1.蛇尾以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地面塌陷、崩塌为主的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该区位于南阳市西峡县、内乡县境内,面积约334.99km2。区内北部多属中低山地貌、南部属于丘陵地貌,以开采灰岩矿、金矿、花岗岩、玻璃用硅石为主,另外还有白云岩矿、硫铁矿、建筑用石料矿、莹石矿、石墨矿、大理岩矿、磁铁矿,有采矿企业约80家,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区内矿产丰富、种类齐全,采矿历史长,采矿企业众多,开采矿点广布。区内多为露天采矿,大量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而且开采边坡较陡,容易造成崩塌;金矿、铁矿等地下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尾矿坝年久失修,坝坡有失稳的可能,易诱发泥石流;金属矿的采选产生的废水、废液造成地表、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2.石界河以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为主的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该区位于南阳市西部西峡县境内,中低山区,面积约345.53km2。采矿品种以大理石、灰岩、建筑石料为主,有采矿企业20多家。开采方式多为露天开采,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而且开采边坡较陡,容易造成崩塌;因采矿造成较多的固体废弃物散乱堆放,产生了泥石流隐患。 

3.槐树营以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为主的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主要分布在南阳市淅川县、西峡县境内,丘陵地貌,面积约657.44km2,开采矿种主要为大理岩、石灰岩,有采矿企业约30家。石灰岩、大理岩的露天开采,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而且开采边坡较陡,容易引发崩塌等灾害。 

4.马蹬以地面塌陷、地裂缝为主的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该区位于南阳市西南部淅川县境内,为丘陵地貌,面积约26.47km2,为石煤开采区,目前采矿已经停止,地下开采造成较大范围的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石煤自燃,破坏农田、损毁道路和建筑物、污染空气。 

5.杏山以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为主的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该区位于南阳市邓州市、淅川县境内,为丘陵地貌,面积约47.68km2,有采矿企业10家,采矿点较多,开采矿种主要为石灰岩,建筑石料,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破坏自然景观,造成水土流失;而且采场边坡较陡,易诱发崩塌。 

6.古庄店以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为主的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该区位于南阳市方城县、社旗县境内,为丘陵地貌,面积约167.09km2,有采矿企业9家,采矿点较多,开采矿种主要为花岗岩、石灰岩,大理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破坏自然景观,造成水土流失;而且采场边坡较陡,易诱发崩塌。 

7.毛集以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地面塌陷为主的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该区位于南阳市东南部桐柏县境内,丘陵地貌,面积约185.98km2,有采矿企业14家,开采矿种主要为莹石矿,还有铁矿和大理岩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铁矿的露天开采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而且采场边坡较陡,易诱发崩塌。莹石矿为地下开采,容易造成地面塌陷、地裂缝。 

(三)矿山环境影响一般区 

主要分布在南阳各县区,中低山、丘陵、平原地貌,共分为九个小区,总面积约2354.09km2,占南阳市总面积的8.85%。零星分布有采矿企业,开采矿种较多。矿山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占有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局部有小型的崩塌、滑坡隐患。整体属矿山环境较好区。 

四、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  

一是矿山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全市相继出台了多项配套制度、办法、文件,加强对矿山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依据《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结合南阳市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农田保护、抗震减灾、矿产资源、土地管理、污染防治等一系列制度、规划及相应的配套保障办法,为加强南阳市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使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逐步有章可循。随着新建矿山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矿山环境问题的产生和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是初步建立了矿山环境管理体系。国土资源部门设立了地质环境管理科室,建立起市、县、乡(镇)三级地质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体制。大型矿山企业设置了环保科、地质测量科、土地征迁科,中、小型矿山企业建立了科或组,负责矿山环境监测、污水治理、矿山防尘、矿区绿化、土地复垦等项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使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有了组织保障。通过矿业秩序的整顿,矿山开发秩序有所好转,矿山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是矿山环境监测网络日趋完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把矿山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包括矿山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制度、汛期应急巡查制度,汛期防灾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等,提高了防灾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为全市矿山环境保护和减少灾害损失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积极开展矿山环境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活动,培育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使之充分认识到矿山环境保护与其自身安全健康的重要性,调动矿业权人、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做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五是矿山环境调查与治理工作得到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开展矿山环境调查与治理工作。开展了南阳市矿山环境调查与评价工作;完成了“南阳市独山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南阳大河铜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矿山环境治理项目6个。正在治理的项目有“南阳市卧龙区蒲山石灰石矿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等9个,2007年批准治理的项目有:“南阳独山玉国家矿山公园环境治理项目”等11个,随着矿山综合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全市矿山环境将逐步得到改善;矿山企业重视废水和废渣的二次利用。绝大部分矿山企业受科技、经济条件制约,将废渣作为废物排放,利用量较小,现在部分矿山企业已开始重视废渣的综合利用。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采用新的污水处理技术,合计每天处理采油废水11800m3。 

全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有:

一是矿山环境保护政策体系、监管、约束机制和经济政策有待完善,在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税收和财政政策方面,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社会对矿山环境保护治理投入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资金缺乏保障,保护与治理投入明显不足,制约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开展,监管部门人力、经费、技术装备不足、执法手段无法保障;

二是历史积留问题多,恢复治理难度大,由于矿山企业开采时间较长,不少矿山未预留环境恢复治理资金,造成许多矿山环境被破坏后,无人承担治理责任,日积月累所形成的矿山环境问题越来越多,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为严重,所需恢复治理资金数额较大,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环境债务,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五、矿山环境变化趋势分析  

南阳市矿山环境问题较突出,通过对全市近430个矿山进行的环境现状调查,矿山开采形成的地面塌陷区主要分布在方城四里店-拐河莹石、铅锌矿采矿区、桐柏朱庄-大河多金属采矿区、淅川县马蹬镇石煤采矿区。崩塌、滑坡、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南召板山坪-南河店铁矿铅锌矿采矿区、上集—大桥大理石灰岩采矿区。在金属矿区均有废渣、尾矿堆放,为泥石流的发生提供了物质来源。据调查,至2006年底矿山地质灾害威胁3473人,1297亩耕地,1501间房子,威胁资产6123.5万元。 

全市矿山地下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民房、道路、水利设施破坏、重大工程边坡崩塌或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矿山采矿造成土地资源破坏严重,全市因采矿破坏土地面积约一万多公顷,部分为农用地,年复垦率低于20%,砖瓦用粘土的开采,造成大量土地耕作层被破坏,虽然砖瓦粘土企业已关停,但是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的较少。 

矿山“三废”的排放,造成地貌、植被、岩土及大气的破坏和环境污染。采选矿产生的废水,污染农田,废石堆放压占大量土地,石灰岩、大理岩、饰面大理岩的开采造成崩塌、滑坡,建材采矿每年破坏植被新增面积可达几百公顷,虽然部分建材矿山企业已关停,但是目前基本未进行治理。 

随着国际国内矿产品价格的快速上涨,特别是铅、锌、金、银、铜、钼、钒等矿种,新一轮的采矿热开始兴起,一些地区非法开采和乱采滥挖的现象有所抬头,个别地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重新出现混乱的局面,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坚决整治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矿产资源行为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的重点矿种、重点矿区要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采矿者要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予以坚决打击,要加强动态巡查,发现苗头,坚决整治,不使其蔓延。 

近年来由于五氧化二钒价格的暴涨,在淅川县的毛堂乡、寺湾镇、西簧乡等钒矿资源丰富的乡镇,出现了疯狂偷采、盗采钒矿资源,非法冶炼钒矿的现象,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环境,虽然县政府在2004年炸毁了所有冶炼厂,严格查处违法采矿,但是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偷采钒矿的行为始终没有停止过。 

纵观全市矿山环境的现状,在四里店莹石、铅锌矿区、二朗山—毛集金、铜、银、铁矿区、板山坪—南河店铅、锌、铁矿区、上集—大桥大理岩、灰岩矿区、老庄钼、大理石矿区、淅川的钒矿区,由于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较多,保护与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矿山环境恢复和治理难度较大。 

重点矿种如金、铅、锌、铜、钒、铁、煤、石油等的开采矿区,可能会有新的矿山开始建设,原有的矿山可能会扩大规模,对矿山环境的压力可能加大。重点矿区如淅川的钒矿区、方城的铅锌矿区、桐柏的金、银、铜等多金属矿区、碱矿区、镇平的钼矿区、南召的大理岩、煤、铁矿区,内乡的大理石、金矿区、西峡的金红石、石墨矿区、卧龙区的蒲山石灰岩矿和独山玉矿区,尽管国土资源部门加强了监管,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仍然存在着偷采、盗采、滥采矿产资源、破坏矿山环境的现象,局部矿山环境有恶化的趋势。建议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采取更加严历的处罚措施,发动群众,加强监督和举报。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有利于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矿区环境质量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保护人民健康为准则;以重点解决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出发点,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整体与局部、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依靠完善的法规制度、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体制,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矿山环境保护、监测监督和防治体系。发展生态矿业,建立矿业循环经济,走矿产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的发展道路,有效遏制矿山环境的恶化,减少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在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中,要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矿山环境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把矿山环境恶劣、危及人民生存的区域作为保护和治理的重点。 

(二)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资源开发与环境恢复治理并举。 

(三)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掌握南阳市矿山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分步实施,以治本为原则,标本兼治,使矿山开发建设与环境承载力相统一。优先抓好区内有广泛影响的重点治理工程的实施,树立典型示范工程,带动和推进全省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四)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转变矿产资源的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 

(五)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矿山企业作为矿产资源开发的主体,必须承担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义务。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大保护和治理的投资力度,改善矿山的生态环境。 

(六)坚持“政府主管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原则。要重视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总目标是:以创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采矿活动,以矿山资源整合为契机,使矿山企业走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和清洁化的道路,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因矿产开采引发的环境问题。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争取治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和科技部颁发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结合南阳市矿山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控制指标。在规划期内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50%;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复垦率达到85%;矿井排水和选矿排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尾矿的利用率达到25%以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治理率达到35%以上。部署10个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工程区;实施治理示范工程30个;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使矿山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灾害损失量显著减少,矿区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二)规划近期(2008~2010年)目标 

1、贯彻执行《河南省矿山环境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调整优化矿山开采规模和结构;逐步关闭或整合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内的矿山,限制新的采矿活动,使矿区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2、完成全市大中型矿山和主要闭坑矿山的矿山环境详细调查与评价工作(1:5万),建立矿山环境数据库,并投入使用。2008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和主要矿区的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与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 

3、对大中型矿山和废弃矿山环境问题特别严重的区域、主要交通干线、主要河流水域两侧和上游、自然景观区等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进行土地复垦和环境恢复综合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55%,土地整治率达到45%以上。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40%以上;对露天开采矿山,进行复绿、造林、山体景观修复,使矿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复垦率达到75%。 

4、提高矿山“三废”排放处置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排放总量有所减少。矿井排水和选矿排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将尾矿作为可利用资源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尾矿的利用率达到20%以上。 

5、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要稳固,消除安全隐患;对堆放场地要因地制宜进行复垦、绿化和开发,提高建设用地的复垦和占补率;加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的管理。在矿产加工和冶炼区,建立污染处理设施,提高矿区封闭型厂房和库房的利用率,预防矿区粉尘污染。 

6、对矿山地质灾害,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信息系统和预警体系。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区得到基本治理,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治理率达到30%以上,使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率逐步下降,地质灾害损失量有所减少。完成全市尾矿库隐患情况的调查,重视尾矿库的维护、加固和险情处理,对突发性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得到及时处理。 

7、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实施示范治理工程15个。 

(三)规划远期(2011~2015年)目标 

1、完成全市所有矿山和闭坑矿山的矿山环境详细调查与评价工作(1:5万),完善全市矿山环境数据库。 

2、对大中型矿山和废弃矿山进行全面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矿山新增采空塌陷面积进一步减少;矿山复绿工程成效明显,提高绿化覆盖率。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50%以上;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复垦率达到85%以上;露采矿山环境明显改善。 

3、进一步提高矿山“三废”排放处置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矿井排水和选矿排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尾矿的利用率达到25%以上。 

4、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基本消除安全隐患;堆放场地的复垦、绿化、开发和重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管理规范,矿山粉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5、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矿区监测网络和设施齐全、信息畅通、预警体系完善。灾害隐患区得到基本治理,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治理率达到35%以上,加大全市尾矿库除险加固和险情治理的力度,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地质灾害损失量显著减少。 

6、继续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逐步提高治理示范工程技术含量和层次,继续实施示范治理工程15个。

第四章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一、分区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重点考虑矿山开发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矿山环境问题的类型、发育程度及其分布规律,既受控于地质环境条件,又受控于采矿活动及社会经济发展,既是一种自然现象,又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经济属性。因此,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既要考虑产生矿山环境问题的地质环境条件,又要考虑承灾体的人类社会经济特征。 

各类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不但均具有其成生环境,而且具有明显的区域地理分布规律,因此,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以主要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为基础,结合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组合类别、发育强度、分布规律、地质环境条件及人类社会经济特征,根椐“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区划,力求保持区内环境问题的相似性,并准确地反映区际之间的差异性,同时还要考虑环境问题治理途径与治理措施的区内相似性及区际之间的差异性。 

根据南阳市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分区结果,结合矿山环境发展变化趋势分析,将全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域划分为: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矿山环境简易治理区。 

二、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分区  

(一)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 

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矿山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农业生态保护区、森林生态保护区(包括国家森林公园)、城市饮用水源地、文物、古迹旅游点、重要交通干道直观可视范围内以及其它不允许开采的区域等(见附表二、附表三)。 

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主要部署在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包括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区、西峡镇-寺湾泥盆系沉积岩地层剖面、古生界沉积岩地层剖面和化石带、鸭河口水库库区;丹江口水库库区;内乡宝天曼自然保护区、西峡寺山国家森林公园、邓州市杏山省级地质公园、河南省桐柏山省级地质公园、交通干线两侧1~2公里的可视范围;矿产资源限采区、禁采区等地。 

在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扩建)矿山,对已在该区从事采矿活动的矿山应限期关闭或限量开采,开采时应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并责令责任人制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责任人按计划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找不到责任人的矿山,纳入地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中实施。 

(二)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 

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主要包括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容易引发一系列矿山环境问题,造成较大生态破坏,严重危害到人居环境、生态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区域。分区确定原则为目前矿山开采已形成环境问题,严重危机到矿区及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未发生严重的灾害或近期内无法马上治理的地区;在铁路、国道和高速公路沿线,矿山开发可能危机到这些干线的安全或破坏沿线景观的区域;已经审批或探明矿产储量,拟开发的矿山前景区(见附表二)。 

1.四里店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 

主要分布在方城县四里店乡、独树镇、拐河镇、杨集乡范围内,面积325.18km2。区内开发的矿种主要有莹石、灰岩、铅锌矿、建筑石料等。预防的矿山环境问题是地面塌陷、地裂缝,采场边坡的崩塌,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水土流失等。 

2.太山庙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 

主要分布在南召县城关镇、留山镇、太山庙乡、广阳镇、柳河乡、袁店乡境内,面积158.13km2,为南召煤田分布区域。南召煤田是河南省省已发现的八大煤田中唯一一个尚未开发利用的煤田,属于拟开发的矿山前景区。煤层厚4-5m,预计储量1.3-1.5亿吨,预防的矿山环境问题是地面塌陷、地裂缝,煤矸石的自燃和矿坑突水。 

3.板山坪-白土岗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 

主要分布在南召县板山坪乡、马市坪乡、白土岗乡、南河店镇范围内,面积192.22km2。开采的主要矿种有铁矿、铅锌矿、大理岩等。预防的矿山环境问题是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表植被的破坏,水土流失,占用和破坏土地,崩塌、滑坡,粉尘污染。 

4.老庄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 

主要分布在镇平县二龙乡、老庄镇、柳泉铺乡、遮山乡范围内,面积173.02km2。开采的主要矿种有钼矿、灰岩、大理石、建筑石料等。预防的矿山环境问题是地面塌陷、地裂缝,破坏和占用大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滑坡,废渣、尾矿污染土壤和水资源。 

5.上集-大桥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 

主要分布在内乡县西庙岗乡、大桥乡、淅川县上集乡、马蹬镇、镇平县的枣园乡范围内,面积279.48km2。开采的主要矿种有大理石、灰岩等,预防的矿山环境问题是破坏和占用大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滑坡等。 

6.马蹬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 

主要分布在淅川县马蹬镇范围内,面积26.47km2。开采的主要矿种是石煤,预防的矿山环境问题是地面塌陷、地裂缝、石煤自燃。 

7.二朗山-毛集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主要分布在桐柏县二朗山乡、大河乡、朱庄乡、毛集镇范围内,面积309.53km2。开采的主要矿种有金、银、铜矿、铁矿、莹石、大理岩等。预防的矿山环境问题是地面塌陷、地裂缝,矿渣和尾矿坝诱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破坏和占用大量土地,毁坏植被,采矿选矿产生的废液污染土壤和水资源。 

为了更好地开展全市矿山环境预防和保护工作,制定如下矿山环境预防和保护措施: 

一是将矿山环境保护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必须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治理,事后恢复”的原则,按照科学的矿山环境管理系统的要求,做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矿产资源开发应选取有利于矿山环境保护的工程、区域和方式,把开发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在矿山地质勘探阶段应查明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做出现状评价,预测开发过程中和开发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防治对策建议,为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灾害评估、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提供基础性资料和科学依据。 

二是在新建(改、扩建)矿山阶段,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应当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矿山应向主管部门提交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开采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方案及闭坑环境治理效果图。新建(改、扩建)矿山必须满足和达到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要求。满足规定的矿山最小开采规模要求,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和矿山环境防治工程必须与采矿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方案,其主要内容要有固废堆场或尾矿库建设、资源综合利用方案、矿山废水排放处理和循环利用,粉尘防治、“三废”处理措施和达标排放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露采矿山应采用安全的斜坡式、水平台阶式或凹陷式开采方式,限制并逐步淘汰落后的、破坏浪费资源的开采方法,坚决取缔无安全保障的开采方式。 

三是不得在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保护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所圈定的范围等禁采区内新建(改、扩建)矿山;禁止在交通干道两侧的可视范围内露天采矿;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相应的考核制度。矿业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必须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矿山环境保护治理责任书,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对于不提交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矿山环境保护治理方案或者审查未获得批准的,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核发、换发采矿许可证。 

四是在矿山生产阶段,要完善环境保护与治理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遵守和履行矿山环境保护治理责任书面承诺和保证金制度。矿山尚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矿山地质灾害评估的,应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评价、评估工作。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矿山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从事采掘活动和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采矿权人应当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严格规范矿业活动。矿山开采造成环境问题或者引发地质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加强矿山企业年检制度,对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分期治理目标,并定期进行检查。出台相关矿山环境治理优惠政策措施,引导矿山企业增加对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状况。 

五是在矿山闭坑阶段应建立闭坑矿山的矿山环境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的环境达标技术要求。采矿权人应向矿山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矿山闭坑环境恢复治理计划,按规定报请审查批准。采矿权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经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恢复治理情况进行审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方可闭坑停办。 

六是对于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应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及相关部委颁发的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定。矿山企业应严格贯彻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原则,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警信息系统。矿山企业应设专职人员对采矿场、固废堆场等进行监测,并制定相应的预警、应急预案,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 

七是露天矿山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开采方案,严格按照设计的剥采比、边坡角进行台阶式开采,限制采面、坡面高度。对露天采场危险地段采取坡面喷浆处理,修建防水面,削方减载,减少振动、坡脚堆载、抗滑桩支护措施等,防止发生崩塌、滑坡灾害和水土流失,在露天矿山周围建立加工和冶炼厂,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要求,防止矿区空气污染和水土污染。对于目前已经造成污染的矿区,应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治理,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八是新建固体废物堆放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选址、评估、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正在使用的固废堆场必须按照设计使用要求建设运营;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设计库容的固废堆场,应立即停用,启动闭库程序,严禁超设计能力使用,对有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应进行加固处理。废石废渣集中有序堆放,及时覆土绿化;固废堆场必须建设正规的拦渣坝,坡面筑浆砌石护坡或进行其它固化措施,防止发生滑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于一些无法进行有效治理的不稳定滑坡体、不稳定边坡处,采取避让措施,并设置隔离带和警示牌等。对占用主要行洪通道如河谷、沟谷的废渣进行清理或修建行洪渠或管道,保证洪水的顺利通过,截断泥石流形成的物源条件。对各矿区内乱采滥挖、随意弃置固废物对矿山环境造成破坏的矿点进行整顿、清理或关闭。 

(三)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在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分区时,将历史时期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主要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和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国有大中型老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山,矿山环境问题严重的区域);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矿山环境问题随时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区域,评定划分为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上述区域经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后,将会取得明显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因此,本规划将矿山环境现状评估为环境影响严重区定为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面积1060.8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99%。共划分5个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见附表四): 

1.四里店以治理地面塌陷、地裂缝、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为主的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分布于南阳市东北部方城县境内,以开采莹石矿、铅锌矿、水泥灰岩、建筑石料为主,该区面积约314.66km2。有采矿矿山企业约60家。主要治理任务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土地的整治、复垦,露天开采场地的崩塌治理、植被、景观破坏的恢复及水土流失的治理。 

2.板山坪-白土岗以治理崩塌、滑坡、泥石流、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为主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分布在南阳市北部南召县境内,面积约167.89km2,约有12家企业,采矿点遍布,主要以开采铁矿、大理岩、铅锌矿、铜钼矿为主。主要治理任务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粉尘污染,土地的整治、复垦,露天开采场植被、景观破坏的恢复及水土流失的治理。 

3.老庄以治理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为主的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分布于南阳市中部镇平县境内,面积约102.61km2。有采矿企业约40家,矿品种以建筑石料、钼矿为主,另外还有大理岩矿、铜钼矿。主要治理任务为地面塌陷、地裂缝的治理,土地的整治、复垦,露天采场崩塌的治理,植被、景观的恢复。废土、废渣的处理、利用和水土流失的治理。 

4.上集-大桥以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为主的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分布于南阳市内乡县、淅川县境内,面积约279.49km2,约有60多家矿山企业,采矿品种以灰岩、大理石主,另外有少量的石煤矿。主要治理任务为崩塌的治理,土地的整治、复垦,露天采场植被、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 

5.二朗山-朱庄以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地面塌陷、泥石流为主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分布于南阳市东南部桐柏县境内,丘陵地貌,面积约196.19km2。采矿品种以金矿、莹石矿、银矿、大理石矿、铁矿、铜矿为主,有采矿企业35家。主要治理任务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土地的整治、复垦,露天开采场植被、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废土(石)、废渣的处理、利用,尾矿坝的加固。 

(四)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但破坏程度不如重点治理区强烈的区域;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较重点治理区小的区域。因此,将矿山环境现状评估为环境影响较严重区定为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面积1765.18km2,占全市面积的6.64%,共划分7个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见附表四)。 

1.蛇尾以治理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地面塌陷、崩塌为主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位于南阳市西峡县、内乡县境内,面积约334.99km2。以开采灰岩矿、金矿、花岗岩、玻璃用硅石为主,另外还有白云岩矿、硫铁矿、建筑用石料矿、莹石矿、石墨矿、大理岩矿、磁铁矿,有采矿企业约80家。主要治理任务是土地的整治、复垦,地面塌陷、地裂缝,露天开采场崩塌的治理、植被、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 

2.石界河以治理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为主的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分布于南阳市西部西峡县境内,中低山区,面积约345.53km2,采矿品种以大理石、灰岩、建筑石料为主,有采矿企业20多家。主要治理任务是土地的整治、复垦,露天开采场崩塌的治理、植被、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 

3.槐树营以治理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为主的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主要分布南阳市西南部淅川县境内,丘陵地貌,面积约657.44km2,开采矿种主要为大理岩、石灰岩,有采矿企业约30家。石灰岩、大理岩的露天开采,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主要治理任务是土地的整治、复垦,露天开采场崩塌的治理、植被、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 

4.马蹬以治理地面塌陷、地裂缝为主的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分布在南阳市西南部淅川县境内,为丘陵地貌,面积约26.47km2,开采矿种主要为石煤。主要治理任务是地面塌陷、地裂缝的填埋、复垦、绿化、石煤的自燃等。 

5.杏山以治理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为主的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分布在南阳市邓州市、淅川县境内,为丘陵地貌,面积约47.68km2,有采矿企业10家,采矿点较多,开采矿种主要为石灰岩,建筑石料。主要治理任务是土地的整治、复垦,露天开采场崩塌的治理、植被、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 

6.古庄店以治理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崩塌为主的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分布在南阳市方城县、社旗县境内,为丘陵地貌,面积约167.09km2,有采矿企业9家,采矿点较多,开采矿种主要为花岗岩、石灰岩,大理岩。主要治理任务是土地的整治、复垦,露天开采场崩塌的治理、植被、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 

7.毛集以治理占用和破坏土地、毁坏植被、地面塌陷为主的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分布在南阳市东南部桐柏县境内,丘陵地貌,面积约185.98km2,有采矿企业14家,开采矿种主要为莹石矿,还有铁矿和大理岩矿。主要治理任务是地面塌陷、地裂缝的填埋、复垦、绿化,土地的整治、复垦,露天开采场崩塌、滑坡的治理、植被、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 

(五)矿山环境简易治理区 

矿山环境简易治理区主要为矿产资源不丰富,矿山规模较小,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有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小,总体矿山环境较好的区域。所以,本规划将矿山环境影响一般区定为矿山环境简易治理区。该区面积约2354.09km2,占全市面积的8.85%,共划分9个矿山环境简易治理区,主要治理任务为河道整治,土地复垦,植被和景观破坏的恢复,水土流失治理,崩塌、滑坡的治理。 

按照矿山环境治理分区结果,结合目前矿山环境现状,制定如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一是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要重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加大矿山环境治理资金的投入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采矿权人对矿山环境治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搞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改善矿区的生态环境。 

二是对采矿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土地破坏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为科学、合理地选择复垦方法、方案及耕地损失补偿等提供决策依据;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要按照“宜平则平,宜深则挖,宜充则填”的原则,因地制宜部署塌陷地区土地复垦工程;推广采矿新技术,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耕地和地表建(构)筑物;结合实际,以耕地、林地、建设用地为主,确定科学合理的复垦土地用途和比例;科学规划,动态复垦,采矿与复垦相结合,使土地复垦工作逐步走向良性循环;重视矿区生态环境的系统性、适宜性、创新性和动态性建设;土地复垦技术方法要因地制宜,以土地平整和充填复垦法为主,疏干法、挖深垫法为辅,土地恢复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村庄搬迁与中心村(小城镇)规模重建相结合。 

三是废弃物堆放场的治理,以资源化二次开发利用为重点,固化和绿化为辅。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利用”的指导思想,实行“谁排放、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尾矿、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可用作建材原料、水泥配料以及发电、制砖等,其它固体废弃物可用于铺垫公路路基、建筑工程填方、充填沟谷,部分岩性较好、含土质少的废石可加工为建筑石料和建筑用砂等。 

四是加强矿井水的净化处理,使之符合不同的用水标准,以实现矿井排水资源化。矿井水经过沉淀、净化处理后用作为井下洒水、消防、除尘、锅炉、浴室用水等,减少外排量,实现水的多次循环利用。在矿井水外排河流、沟渠两侧,采用根系发达且耐盐碱土的乔、灌、草,呈带状复式种植立体化护岸绿化林。重视矿山区供水网络建设,矿井水净化处理后可作为矿山、周边村庄的生产和生活用水,解决水资源枯竭和水环境破坏问题,提高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五是露采矿山主要进行景观生态治理,以景观恢复和土地资源开发为主。城市发展区周边,结合城市发展,通过对废弃矿山的工程整治,改变成可供利用的土地资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文物古迹保护区内,通过山景、水景、人文景观的再造和遗迹资源的保护,挖掘或创建新的旅游资源,建立休闲度假胜地或矿山公园;交通干线两侧复土绿化,恢复或重建生态景观。 

六是全市已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应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吸纳社会资金介入,使之成为推进全市矿山环境治理市场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全市将继续部署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不同类型的矿山环境治理示范模式和概念性规划方案,“宜农造田、宜渔开塘、宜林植树、宜工建厂”,为矿山环境治理的市场运作和规范管理提供技术平台。 

七是矿山环境治理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涉及地质、土地规划、环境保护、园林设计、动植物和艺术等多个领域,矿山环境治理模式多样化。生态保护模式侧重于植物多样性保护,以形成稳定丰富的绿地植物生态群落为目的;景观再造和应景改造模式,因地制宜将治理工程融入城市规划和景观建设之中;资源二次开发模式是在资源开发的同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适当营造人文景观。循环经济模式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不同条件的矿业循环经济,根据实际情况应寻求矿山环境治理最优化模式。如利用金属矿废弃的采、选、冶设施、历史时期的采矿遗址和砖瓦粘土矿的烟囱建成观光旅游、科普教育基地或矿山公园;利用矿房式开采遗留的矿房,建成集旅游、休闲、疗养为一体的娱乐中心,利用废弃矿山建设生态林地,既可治理废弃矿山,又可恢复自然景观。

第五章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一、重点治理工程部署原则 

南阳市矿山企业众多,开采历史长,历史积留的矿山环境问题比较严重,恢复治理程度低难度大。在部署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工程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矿山环境恶劣、危及人民生存的区域作为重点治理的重点。要坚持保护优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 

二、矿山环境治理工程部署 

从南阳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全市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现状,将重点治理工程布置在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名胜风景区、文化古迹旅游点在内的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交通干道两侧五公里范围内可视区;被划定为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但小矿点和露天采矿点众多,对环境构成较大影响的区域。全市共部署重点治理工程区10个,选择30个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点,开展治理工作;树立一批综合治理工程示范点,带动和推进全市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加快建设生态矿业的进程。 

地面塌陷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要按照“宜平则平,宜深则挖,宜充则填”的原则,因地制宜部署塌陷地稳定区土地复垦工程。废弃物堆放场的治理,以资源化二次开发利用为重点,固化和绿化为辅。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可用作建材原料、水泥配料以及发电、制砖等。 

露采矿山主要进行景观生态治理,以景观恢复和土地资源开发为主。城市发展区周边,结合城市发展,通过对废弃矿山的工程整治,改变成可供利用的土地资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文物古迹保护区内,通过山景、水景、人文景观的再造和遗迹资源的保护,挖掘或创建新的旅游资源,建立休闲度假胜地或环境生态园区;交通干线两侧覆土绿化,恢复或重建生态景观。 

具体工程部署、治理对象、治理面积、主要工作量、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式、时间安排等详见附表五。 

三、治理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治理工程投资估算 

全市矿种多,不同类型的矿山环境治理所需物资材料及人工投入差异较大,为简化计算,矿山环境治理概化为塌陷地土地复垦、废弃

主题词:矿山 环境保护 治理 规划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8-002181 宛政〔2008〕8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2-25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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