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2014年8月11日废止或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26号)的精神,发挥商贸流通业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中的重要作用,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我市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快建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激活农村消费

(一)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巩固完善已建农家店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市财政也要拿出配套资金,支持连锁农家店及其配送中心建设。财政资金要向配送中心建设倾斜,已建、在建和规划的农家店都必须要有配送中心相匹配,逐步实行集中采购。力争到2012年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村,农家店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并通过抓示范店建设,使农家店拓展功能、提档升级,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帮助开办农家店者创业,开展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加快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步伐。

(二)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落实家电下乡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探索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对销售企业及网点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私自提价等违法行为。引导并督促销售企业,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家电产品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努力用三年时间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80万台,销售额16亿,力争使我市农村主要家用电器普及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基本形成覆盖我市农村地区的家电分级配送体系和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

(三)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积极推进“农超对接”。2009年在全市选择1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家县乡农贸市场和1家大型超市,力争纳入国家及省双百市场项目的支持范围。尽快建立“南阳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重点扶持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县乡农贸市场,加强冷链储运、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分拣包装、加工配送、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市场的经营环境,增强其服务功能。积极推动“农超对接”,鼓励大型超市或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农产品物流中心和直采基地建设,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促进产销衔接,提高超市农产品基地直采比例和品牌农产品销售比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品牌推广,培育自有品牌,促进农产品流通安全。

(四)加速“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新野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试点经验,结合“万村千乡”农家店、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等渠道,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购销对接等服务,衔接产销,着力解决农产品出售难问题。在完善新野县试点的同时,争取今年再有2个县成为省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试点县,力争4年内“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网络覆盖全市。

二、健全完善城镇流通设施,拓展城市消费

(五)增强社区服务功能,规范发展居民服务业。大力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鼓励和支持购物、餐饮、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进入社区,方便居民消费。积极开展争创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活动。力争在三年内,全市有1~2个社区进入“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5~6个社区进入“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中心城区要加快整合家政服务资源,尽快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加快实施放心早餐工程。要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扶持政策,争取1~2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成为国家或省级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项目试点企业。尽快研究出台我市的配套扶持政策,对早餐加工和配送经营企业网点予以支持,力争用3年时间,在中心城区建立2~3家大型早餐生产配送企业,6个早餐配送中心,60个放心早餐销售网点和30~50台放心早餐流动服务车。加快对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工作。对中心城区菜市场分期分批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档次,拓展功能,服务城市居民便利消费、放心消费。

(六)积极推动循环消费。正确处理扩大消费与可持续消费的关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教育引导居民树立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循环消费理念。健全旧货流通网络,在市、县城郊结合部建立旧货交易市场,在城镇社区设立旧货收购或捐助点,满足不同层次群众消费需求。鼓励和引导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加强再生资源管理,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与利用。

(七)积极推进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要根据把南阳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全省次中心城市的定位,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布局。开展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年底前完成邓州市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唐河、桐柏、西峡等县的规划编制。要抓住中央和省扩大投资的机遇,争取一批、建设一批重点商业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全市流通网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市场运行监测,保障市场供给

(八)完善市场监测体系。强化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测机制,增强监测信息的公共服务功能,服务经济建设,引导居民消费。充分利用市级商务预报网络版平台,加强我市市场运行信息的收集和综合利用。以“商务预报”窗口为载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及时发布重要市场信息,提高政府部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九)健全市场应急机制。尽快实施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市、县两级肉、糖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鼓励支持流通企业探索建立商业代储制度,提高应急调控能力。

四、积极发展新型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

(十)大力促进节假日消费和会展消费。鼓励支持企业抓住五一、十一、端午等节假日,推出丰富多彩的节日促销活动,扩大节日消费和民俗消费。积极开展我市品牌名店、名师、名菜(名吃)推介等各类活动,满足城乡居民需要。要充分利用张仲景医药文化节和宝玉石节,组织地方特色产品展销,促进会展消费。

(十一)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继续支持住房、汽车、教育等消费的发展。大力发展信息服务、家政服务、租赁服务、金融理财服务等新兴服务型消费,开发培育与节假日相适应的旅游、文化、体育健身和网络、动漫等消费热点。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活动,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推进特色商业街建设。

(十二)鼓励发展新型消费方式。积极推进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鼓励刷卡消费。支持企业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信用销售。

五、继续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培育骨干企业

(十三)培育一批餐饮品牌企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每年举办2~3次美食活动。力争在3年内,在全市创建5家“豫菜品牌示范店”和13家“豫菜风味品牌店”。重视宣传推介名牌产品和品牌创建示范企业,努力营造“做品牌、树品牌、用品牌、爱品牌”的良好氛围,激活品牌消费。加大对“老字号”企业的申报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我市“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

(十四)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做强做大。商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用足用活国家和省扶持政策,选择一批大型物流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同时,鼓励外资和民营资本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收购等方式,对国有流通企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革。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培育几家辐射范围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增强市场供给保障和调控能力。同时,继续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

六、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

(十五)切实加强市场监管。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诚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和信用信息宣传制度。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诚信兴商”等活动,形成良好的商业信用氛围,提高全市商业诚信水平。严厉打击商业欺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狠抓流通企业食品安全。贯彻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协议准入、检验检测、索证索票、溯源制度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加快“放心肉”监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厉打击未经定点私屠滥宰生猪行为。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选择2家大型、8家左右中小型肉类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改造,保证生猪产品质量,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县级以上农贸市场100%、乡镇农贸市场95%以上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场(点)。切实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推进酒类流通溯源信息化管理,确保群众喝上放心酒。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搞活 扩大 消费 实施意见 2014 11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9-000425 宛政〔2009〕54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08-19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