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宣传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石油勘探局:

公安部第6l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1年11月14日发布,并将于200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促进全市开展好宣传贯彻工作,使各单位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全市防御火灾的能力。现将<全市宣传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方案>予以印发,望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二年三月十九日

全市宣传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方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已于2001年11月1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规范了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与《消防法》相配套,且针对性、操作性、实践性、指导性很强的一部重要规章。《规定》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促进社会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宣传贯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将宣传贯彻《规定》工作纳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日程。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树立和增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断规范和加强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改革传统的消防监督工作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逐步建立起新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使宣传贯彻《规定》工作稳步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宣传贯彻《规定》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王建民任组长,市公安局局长马学民任副组长,市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曹建春任办公室主任,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牛军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部门协调等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也应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实施步骤

集中宣传贯彻《规定》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20日一3月25日)

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地政府要成立宣传贯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方案。

1、市政府下发宣传贯彻《规定》的实施方案,对全市宣传贯彻《规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在《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阳信息港网站刊登《规定》的内容,公告《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3、各市县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4、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由市直各局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县市区直各局委领导,消防大队(科)长,公安派出所长参加的全市宣传贯彻<规定>会议,全面部署落实<规定》精神和<标准>内容。

(二)第二阶段:排查申报(3月26日一4月15日)

在此阶段,各地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

1、各地公安消防机构将《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向社会进行公告,并明确备案的期限、内容、要求。

2、各地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填写申报表,向本辖区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上报备案。

3、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本地审报备案的单位要进行认真核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各县市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排查确定后,报当地政府备案,同时分类造册报市消防支队;支队汇总后报市政府、省消防总队备案。

第三阶段:确定公布(4月16日一4月30日)

公安消防机构对应申报而未申报备案的单位,要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补报备案。南阳市区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将在《南阳日报》、南阳电视台向社会公告,各县市也要将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过当地的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告。  

第四阶段:开展宣传贯彻月活动(5月1日——5月31日)

在此阶段,要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掀起宣传贯彻《规定》的高潮,促进单位切实贯彻落实《规定》要求。

1、请市政府领导在《南阳日报》和南阳电视台发表署名文章或专题讲话;

2、在南阳电视台制作播出宣传贯彻《规定》的专题节目,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规定》颁布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着力营造学习、宣传和自觉遵守《规定》的浓厚氛围;

3、大力开展《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重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进行专门培训;各系统、各单位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广泛宣传,重点培训,使各单位人员,特别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了解、掌握《规定》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

4、各地要充分借鉴119宣传周开展宣传活动的经验,通过设置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咨询、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宣传贯彻落实《规定》的强大声势;

5、各地要在不同类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分别选择1至2个试点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培养典型,为同类型单位树立样板,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宣传活动情况,向社会各单位进行推广;

6、建立和完善重点单位档案和台帐。掌握本辖区单位的底数,包括辖区单位总量和分类情况,重点单位数量、名称、地址、使用性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情况。    ‘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6月1日一6月30日)

6月1日至6月30日,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分别对各县市宣传贯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通报全市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定》是在总结我国近年来消防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依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专门规范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重要规章,是树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迫切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贯彻《规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规定>从现在起到五月份正式实施,有大量复杂细致的具体工作需要得到落实。如:组织对《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培训,重点单位的上报备案和调查摸底,重点单位基本情况的掌握,对重点单位落实规定进行具体指导等。因此,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出详细而具体的宣传贯彻措施和计划,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协调、监督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基层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积极参与《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作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常抓不懈,确保落实。《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既是当务之急,又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认识《规定》贯彻落实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常抓不懈,对《规定》进行深入持久的宣传贯彻,不断指导和督促单位尽快全面落实《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要及时发现和研究落实《规定》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规定》在我市得到顺利贯彻落实。

各地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南阳市宣传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阳市宣传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建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学民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  恂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建龙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曹建春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牛  军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耿长泽    市计委副主任
        李尚超    市劳动局副局长
        杜荣峙    市工商局副局长    .
        彭义举    市供销社副主任
        常  方    市烟草专卖局纪检组长
        郑瑞晨    市电业局副局长
        陈文珍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福生    市建委副主任    .
        李  华    市粮食局副局长
        李万国    市教委副主任
        马本殿    市文化局副局长
陈甲山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张全占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建中    市旅游局副局长
袁克正    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魏秀均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书欣    市气象局副局长
赵  河    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聂守梅    市妇联副主席
邓  可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阳分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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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9-000491 宛政办〔2002〕12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11-20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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