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卧龙区设立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的批复


卧龙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的请示》(宛龙政文〔2009〕14号)收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豫发〔2005〕2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区设立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作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此复。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9-000473 宛政文〔2009〕15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12-10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