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穆为民市长在市政府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现将下半年全市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深入实施“四个带动”
1.对下半年计划开工的6个双千工程项目和24个市重点项目,切实搞好服务,确保按时开工建设;对未按时开工的项目,逐个查找原因、解决问题,促其尽快开工建设;对续建项目和已开工建设的项目,督促项目建设方加快进度,力争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对下半年计划竣工的68个项目,加大帮扶力度,力争早日竣工投产投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项目带动办。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积极实施“1311”品牌带动工程,年底要完成56个“国字号”品牌、366个省字号品牌创建任务。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品牌带动办、市工信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完成已确定的94项重点创新工作任务和5项优先启动重点任务。年底前要争取创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23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创新带动办。
4.市直部门所有审批项目要全部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服务带动办。
5.市“四个带动”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帐,加强研究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四个带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责任单位:市“四个带动”办公室。
二、加强经济运行调控调节
6.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搞好煤电油运保障,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会,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银企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做好对82家重点工业企业和106个重点工业项目的服务工作,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战略重组。加大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运行监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
7.加快旅游业发展。完成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强化中心城区旅游集散中心地位,完成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卧龙岗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白河景观带建设和独山风景区等景区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卧龙区政府、宛城区政府。
8.积极发展金融机构。年底前与天津市合作成立南阳市村镇银行,引进几家股份制银行,支持市商业银行设立县级分支机构。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商行。
9.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健康发展,设立政府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发展创投、私募、信托投资基金、担保型投资公司等各类风险投资机构。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
10.做好秋季农业生产工作。做好抗旱、除涝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和高产创建活动,夺取秋季农业生产全面丰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
11.在“三规合一”的基础上,完成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12.用足用活土地政策,通过土地置换、土地清理、加大工业用地储备、提高投资强度、建设标准化厂房等措施来解决。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3.满足银行要求争取多贷款,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多渠道融资。抓紧研究制订集聚区融资办法,做实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融资规模,满足发展需求。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银监局。
14.设置环保门槛,严格控制单位能耗不达标、规划环评不符合要求、环境容量不能保证、治污设施不落实的企业和项目入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5.将集聚区各类人才培养纳入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加大产业技术工人培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6.打造创新平台,发展创业孵化基地,建立技术创新联盟。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7.协调有关部门在产业发展、体制机制、税源培植、优化环境、异地投资等各方面,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意见,为集聚区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8.抓好张仲景医药科技文化节、中博会、豫洽会、厦洽会和赴环渤海、长三角、深港澳等地招商活动,下半年落地建设100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节会办。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9.做好深港澳闽籍客商招商活动,各县市区争取引资额位居全省前列,确保全市引资额位居全省前三名。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0.高水平编制张仲景医药科技文化节筹备工作方案,提高办会水平,打造节会品牌。
责任单位:市节会办。
21.成立市招商局,组建专业招商团队,各县市区也要组建一批专业招商小分队。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2.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选项目,注重引进骨干企业、龙头型项目和配套项目建设、产业链延伸和企业群扩充。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3.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督查问效和考核奖惩,确保已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监察局。
五、深入做好移民迁安和中线工程建设工作
24.加强搬迁组织管理,全面落实“十项保障措施”,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一批移民搬迁任务。
责任单位:市移民局。
协办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25.做好第二批移民新村建设工作,8月底前全市61个移民新村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安置房主体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移民局。
协办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26.抓好南水北调工程干线征地拆迁、居民安置、专业项目迁建、水源地保护及配套工程建设等工作,做好干线工程初步设计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南水北调中线办、市移民局、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六、认真做好第七届全国农运会筹备工作
27.坚持做到“一统一四落实一保障”。统一全市上下的思想认识,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落实任务、责任、进度和督查,进一步加强对筹办工作的组织领导。
责任单位:市农运会筹备委员会。
28.加快场馆、接待宾馆、基础设施、群众安置房建设,做好向上争取、市场开发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筹措工作,做好开闭幕式策划及宣传造势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运会筹备委员会。
七、深入开展“六创一迎”活动
29.卫生城创建确保创卫任务今年80%达标。
责任单位:市“六创一迎”指挥部、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0.巩固提高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做好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市“六创一迎”指挥部、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1.抓好城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综合整治达标、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各类专业市场规范建管、县乡村三级创建等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六创一迎”指挥部、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卧龙、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八、深化各项改革
32.按照“三定”方案,真正合并机构、划转职能、分流人员。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直相关部门。
33.市直已挂牌机构要彻底完成职能移交、内部科室设置和工作机制建立,县市区也要按要求完成。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4.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鸭河和官庄工区要尽快挂牌运行。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鸭河工区管委会、官庄工区管委会。
35.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商贸流通、事业单位、医药卫生、文化、教育、金融等领域的改革,确保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九、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36.落实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完成“十一五”目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7.实施一批节能项目,抓好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协调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8.抓好列入市重点监控的96家重点耗能企业,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9.严格新建项目能耗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对高耗能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40.加大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强化城乡污染治理设施和减排工程运行监管,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除尘脱硫设施全面稳定达标运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
41.落实防汛责任制,抓好防汛物资储备、队伍建设、清淤除障、通信预警系统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2.加强水情雨情预报预警工作,完善防汛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加大隐患排查和险工险段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堤段、病险水库、山洪泥石流易发区、交通干线和地势较低的城镇、乡村、学校、厂矿等部位,确保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力促社会和谐安全稳定
43.上半年“十项民生工程”中13小项任务没有过半:“雨露计划”引导性培训,特色旅游村建设,经济适用房新建,新增租赁补贴,农村户用沼气,市区中小学校建设,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杂费,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市区环卫设施建设,市区新建公园游园,乡级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2小项进展缓慢: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转移培训、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分门别类逐个研究对策,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4.在全市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迅速掀起一次严打高潮、对信访违规人员集中开展一次训诫活动、集中排查和调处一批不稳定因素、开展一次信访稳定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活动、开展一次维稳工作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防控体系,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涉黑等各类犯罪。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6.对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水上安全、中小学校、旅游、建筑等重点行业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施重点执法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7.重视社情民意特别是网络舆情动态,做到正确面对、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研究一批涉及全局的重点问题
48.“十二五”规划编制要充分体现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明确战略思路、战略任务、战略措施,年底前拿出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9.项目库建设力争建立“十二五”万亿元投资项目库,并争取进入省、国家笼子,年底前拿出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0.系统深入研究国家级高新区的申报和利用、南阳新区的报批及规划实施、白河两岸建设和鸭河、官庄工区的规划建设等区域发展问题,中心城市体制理顺、项目摆布、产业发展,第三季度拿出成熟意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鸭河工区管委会、官庄工区管委会。
51.研究制订政府绩效考评、提高政府效能和执行力等政策措施,第三季度拿出成熟意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实施。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四个带动”办、市监察局。
52.加快村镇体系规划及实施研究,第三季度拿出成熟意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53.研究南阳融入中原经济区并发挥作用,走出一条以不牺牲农业、粮食、生态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之路,第三季度拿出成熟意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54.科学研究制定南阳教育发展规划,第三季度拿出成熟意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实施。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
N001-2010-000275 | 文 号宛政办〔2010〕125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0-08-02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