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牛羊等畜禽屠宰管理权限的通知


宛城、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为规范中心城区牛羊等畜禽屠宰、加工、经营秩序,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推进“六创一迎”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中心城区牛羊等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由宛城、卧龙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依法正确履行法定管理权限的同时,积极支持、切实加强对宛城、卧龙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此项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

宛城、卧龙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牛羊等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沿街屠宰、加工制售病死、注水牛羊等畜禽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建立辖区内牛羊等畜禽屠宰管理的长效机制,使牛羊等畜禽屠宰纳入规范化管理。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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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0-000264 宛政办〔2010〕142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09-14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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