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市科技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 [2008]57 号)、《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裁量内容的通知》(豫政责办 [2009]73 号)和省政府“两转两提”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优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 2010 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转提办 [2010]3 号)要求,省科技厅制定了《河南省科技系统 2010 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豫科 [2010]90 号)(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近期将组织对各县市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检查,请做好准备。
附件:
1 、 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系统 2010 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 、河南省科技系统 2010 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二 O 一 O 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1
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系统 2010 年规范行政处罚
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
现将《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系统 2010 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 2010 】 90 号)和《河南省科技系统 2010 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
二 〇 一 〇 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2
河南省科技系统 2010 年规范行政处罚
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省科技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促进《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 》(豫政〔 2008 〕 57 号)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 河南省2010 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豫转提办〔 2010 〕 3 号)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市、县、区科技行政执法单位,检查豫政〔 2008 〕 57 号、豫政办〔 2010 〕 32 号、豫政责办〔 2009 〕 73 号、豫科〔 2009 〕 79 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加强指导,纠正不执行、不当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的问题,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实施,转变行政执法作风,推进依法行政。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 》(豫政〔 2008 〕 57 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2010 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 2010 〕 32 号)文件精神的情况。 (二)各地贯彻执行《 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裁量内容的通知 》(豫政责办〔 2009 〕 73 号)和《关于印发 < 河南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和内部制约制度的通知》(豫科〔 2009 〕 79 号)文件的情况。 (三) 2009 年 9 月 1 日 以来,各地实施行政处罚是否体现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责罚相当、同案同罚的要求是否得到贯彻落实。
(四)各省辖市科技局是否制定了监督检查制度,并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和系统检查。各省辖市科技局应对本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同时负责对所辖县(市、区)进行检查。各省辖市科技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并于 8 月 20 日前 向省科技厅提交自查和检查情况的正式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本。 (二)抽查。按照《 河南省2010 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的要求,省科技厅将于 8 月下旬组织检查组,对部分省辖市科技局和三分之一县(市、区)科技局进行抽查。
(三)具体方式。上述自查、检查和抽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听取被检查单位的简要工作汇报;查阅行政处罚案卷。对每个被检查单位 2009 年 9 月 1 日 以来所办案件,至少查阅 20 个(不足 20 个的要全查),并计算已经执行和未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比例(该比例要在上报的本单位的检查报告中汇总列出)。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是全省科技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维护公平正义、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各省辖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保障,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保质保量完成自查、检查任务。
(二)要加强领导。各省辖市科技局,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这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请于 7 月底前反馈至省科技厅政基处。
(三)要扎实工作。要严格按照检查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在计算数据,评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的执行情况时,要认真鉴别,科学归纳,确保数据、情况的真实性,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联 系 人:杨梦琳 武晋伟 电 话: 0371-65907334 65506252 传 真: 0371-65506252 电子信箱: kjtzjc001@yahoo.com .cn
主题词:
N040-2010-000041 | 文 号宛科〔2010〕50号 |
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1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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