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检查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办法》和《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市科委决定对 1998 、 1999 、 2000 年三年的部分省级计划项目和市级计划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具体项目清单附后)。
一、凡是项目清单上的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必须进行验收、科技成果鉴定,验收、鉴定时间截止 8 月 31 日。
二、如果项目没有完成或因特殊原因中止的,必须于 8 月 15 日前写出详细的专题报告上报市科委计划科。
三、对不申请验收、鉴定或不提交专题报告的项目承担单位,今后 5 年内不再受理其所有类别的项目申请和推荐;对项目所在系统或县市区 2001 年度的项目经费不予拨付,并严格限制该系统或县市区今后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数量。
五、验收鉴定、专题报告编写的具体事宜请与市科委计划科、成果科联系。
南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 00 一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
N040-2010-000061 | 文 号宛科[2001]37号 |
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10-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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