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 . 区)委宣传部、科委,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宛”战略,推动全市科技宣传工作更加活跃和持续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1999 — 2000 年度“南阳市科技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与评选范围:市(地)以上报刊、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载播发的有关实施“科教兴宛”战略的具有一定影响的新闻报道,包括消息、通讯(含专访、侧记、巡礼、见闻、特写等)、录音报道、评论(含社论、评论员文章、短评、述评等)、建议、调查报告、工作研究、文章(不含科普文章和专业技术性文章)均可推荐评选。国家级新闻媒体刊载播发或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的优先。一般消息类以不超过 1000 字为宜,通讯、文章、评论等以 2000 字左右为宜。
二、推荐与评选程序:
1 、由县(市 . 区)委宣传部、科委共同选择规定时期内发的科技新闻,加上初评意见予以推荐。推荐的稿件,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翔实生动,具有时效性、指导性、针对性;文字简炼朴实,社会效果好;符合科技政策要求,对推进科技进步与深化改革有积极影响。每个县推荐稿件 5 篇,市属新闻单位推荐稿件数见附件一。
2 、市委宣传部和市科委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推荐稿件进行评定。
三、推荐与评选时间:参加此次评选的科技新闻稿件发表时间应为 1999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00 年 9 月 30 日止;推荐稿件,须于 2000 年 11 月 25 日之前报送市科委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稿件格式:推荐稿件一律填写“南阳市科技好新闻”评选推荐表(见附件二),在推荐单位栏中写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参评稿件类型按通讯、消息、广播、电视四类任选其一填报。推荐表和新闻稿件须一式 8 份。
五、其它事项:推荐稿件请自留底稿,原则上不予退还。
联系人:鲁吉英 王 宇
联系电话:( 0377 ) 3399348 3131514
传 真:( 0377 ) 3138265
附件: 1 、有关新闻单位推荐稿件数
2 、“南阳市科技好新闻”评选推荐表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
南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 000 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一:
有关新闻单位推荐稿件数
单 位 推荐稿件数(篇)
南阳日报 10
南阳广播电台 10
南阳电视台 10
南阳有线台 10
南阳晚报 10
附件二 :
“南阳市科技好新闻”评选推荐表
年 月 日
作者姓名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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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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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发表单位 |
| 稿件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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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发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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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评 定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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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报推荐表时,须附所采用的新闻稿件(简报、广播稿采用通知
单或稿件、电视片等)。
2 、填写表格字迹要清楚、工整。
主题词:
N040-2010-000053 | 文 号宛科[2000]72号 |
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10-12-02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