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马元欣等五名律师为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完善法律咨询制度,服务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市政府决定,聘请马元欣等五名律师为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聘请律师名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马元欣  南阳律师协会会长,高级律师,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主任

毕献星  南阳律师协会副会长,高级律师,河南大为律师  事务所主任

韦苏滨  南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高级律师

田 淀  南阳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怡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 驰  南阳律师协会副会长,高级律师,河南问鼎律师  事务所主任

市政府法律顾问根据工作需要,履行以下职责:(一)为市政府规划、组织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二)为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决策实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四)履行社会监督员职责,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反馈执法活动中的重大问题;(五)提供其它法律咨询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探索创新法制服务方式,建立完善法律咨询制度,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1-000708 宛政办〔2011〕21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03-15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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