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完善法律咨询制度,服务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市政府决定,聘请马元欣等五名律师为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聘请律师名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马元欣 南阳律师协会会长,高级律师,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主任
毕献星 南阳律师协会副会长,高级律师,河南大为律师 事务所主任
韦苏滨 南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高级律师
田 淀 南阳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怡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 驰 南阳律师协会副会长,高级律师,河南问鼎律师 事务所主任
市政府法律顾问根据工作需要,履行以下职责:(一)为市政府规划、组织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二)为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决策实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四)履行社会监督员职责,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反馈执法活动中的重大问题;(五)提供其它法律咨询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探索创新法制服务方式,建立完善法律咨询制度,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
N001-2011-000708 | 文 号宛政办〔2011〕21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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