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产业集聚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 2011 年度我市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根据国家、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一)科技成果鉴定范围
1 、列入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科技计划并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
2 、科技计划外重大科技项目。
(二)科技成果鉴定申报要求
1 、申请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鉴定
申请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鉴定的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本各一份,提供成果鉴定技术资料八套。上述材料需在申请鉴定日期前一周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管理科,进行内容和形式审查,做出是否同意进行鉴定的批复。
2 、申请医疗卫生类项目鉴定
( 1 )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医院等级、床位数、科技人员数量等综合因素,按比例测算,确定各医院申报指标(分配指标另附)。
( 2 )申请医疗卫生类成果鉴定的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本各一份,提供成果鉴定技术资料十套。上述材料需在申请鉴定日期前两周报市科技局成果科,进行内容和形式审查,做出是否同意组织鉴定的批复。
3 、申请省级科技成果鉴定
申请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申请单位需填写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登记表》、《科技成果 鉴定申请表》 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 一式二份 报 市科技局成果科, 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成果科电子信箱 。 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科技厅审批。
二、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 、通过省、市科技成果鉴定和视同鉴定的项目。
2 、成果推广应用时间须满 2 年以上(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3 、成果主要完成人当年只能申报 1 项成果,成果前 3 名主要完成人投入本成果的工作量要占本人年工作量的 50% 以上。
(二)申报重点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组织市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的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要把激励科技创新、营造创新环境、培养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南阳作为重要目标,以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和推动科技进步为主要衡量标准。申报要突出以下重点:
1 、重点申报技术创新性强、拥有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以上的科技成果;
2 、重点申报企业完成或产学研合作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
3 、重点申报市场前景好、推广应用规模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
4 、重点申报能够解决行业或领域发展重点、难点、关键问题,提高市场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方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大的科技成果。
(三)申报材料
1 、《南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三份。
2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3 、全套技术资料一份。
4 、科技成果项目简介二份和电子版。
以上材料需使用 A4 纸打印,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申报单位自留底稿。
科技成果鉴定和报奖资料的要求及表格,均可从南阳科技信息网 ( 成果申报栏 ) 上下载,网址为 http://www.nysti.ha.cn ,市科技局成果科电子信箱为: nycgk@126.com 。
三、时间安排
1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为常年受理。
2 、申报 2011 年度市科技进步奖的,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于 9 月 30 日 前鉴定完毕;医疗卫生类项目于 8 月 31 日 前鉴定完毕(鉴定资料于 6 月 30 日 前报市科技局成果科)。
3 、 2011 年度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截止时间: 2011 年 10 月 20 日。
联系人:郭全章 袁廷海 王晓星
电 话: 63180700 65012860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二 0 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 关于组织 2011 年度 南阳市科技成果鉴定 科技进步奖
申报 通知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1 年3 月15 日 印发
(共印40份)
主题词:
N040-2011-000005 | 文 号宛科〔2011〕10号 |
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11-03-22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