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实施的一项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维护优良施工环境,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适应南阳段工程全面开工建设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按照国务院要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2013年主体工程完工,2014年汛后通水。省政府提出2011年要加速推进南水北调干渠建设,实现“黄河南发展”的建设目标。南阳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渠线最长、占地最多、建设任务最重,也是最后开工的渠段,工期紧迫,任务艰巨,稍有闪失,就有可能影响整体通水目标的实现。目前,南阳市185.5公里干线工程已全部开工,但随着工程建设全面掀起高潮,因征地拆迁、居民安置、物资供应、劳务用工等带来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已逐渐凸显;施工形成的暂时性交通割断、噪音和粉尘污染、用水排水、爆破振动等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时有发生;一些施工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雷管、炸药等危爆物品的存储、使用、管理等,存在一定的漏洞和隐患;个别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强买强卖,强行参与施工,聚众阻工闹事,甚至殴打谩骂征迁干部和施工人员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推动南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采取得力措施,努力营造无障碍施工环境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南水北调宣传工作作为优化工程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市区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刷写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标牌,组织广大干部进村入户等方法,宣传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作用,宣传南水北调有关政策、法规;各建设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在沿线醒目位置树立标牌,大力倡导文明施工、和谐施工、安全施工;各新闻媒体要指定专人、开辟专栏、设立专题,跟踪报道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教育,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支持、服从、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征迁安置工作。一是加快各项征迁资金兑付工作进度。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做好征迁实物指标复核、公示工作,及时解决实物指标错漏登和地类差异等问题,及时将征迁补偿资金兑付到群众手中。要按照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要求,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的作用,做好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工作。要制订征迁补偿资金兑付方案,确保4月底前完成首批临时用地补偿资金兑付,5月底前基本完成永久用地补偿资金兑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加强征迁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各项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二是做好征迁群众生产生活安置。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切实做好征迁群众房屋建设、土地调整等生产生活安置工作,确保5月底前生产用地全部调整到位,不误群众秋播,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居民点建设任务,搬迁群众入住新居。三是抓好征迁扫尾工作。对永久用地上个别遗留的居民房屋、企事业单位、地埋管线等要抓紧完成迁建工作,对临时用地上的电力、通信、广电、管道等专项设施和地面附属物、房屋,要加快迁建步伐,确保4月底前全部完成迁建任务,满足工程临时用地需要。四是抓紧开展跨渠桥梁引桥用地征用工作。要对跨渠桥梁位置、方向等进行调查摸底,搞好与连接路的对接,尽快开展引桥用地实物指标复核和地面附属物清理工作。五是加强临时用地的使用管理。完善临时用地使用手续,建立用地台账,做好腐植土剥离和复垦返还工作。

(三)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的认识,坚持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社会稳定,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早排查,及早掌握,及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二是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结。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在政策范围内的要及时解决;对政策没有明确要求的,要创造条件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清楚,限期解决;对要求过高的,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三是妥善解决施工影响和“扰民”问题。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施工,和谐施工。妥善处理爆破、强夯、粉尘、噪音、左岸排水、防洪灌溉等施工影响问题,保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四)坚持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不法行为。我市南水北调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工期紧,任务重,涉及利益主体众多,情况复杂。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保卫工作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南水北调办事机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处理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工程沿线地区的社会稳定。及时受理工程建设管理和施工单位的报警,对寻衅滋事、强买强卖、强装强运,组织、煽动群众阻碍工程施工,盗窃工程物资,破坏工程设施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严厉打击,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加强领导,确保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服务、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到大员上前,深入一线,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促进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信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

(二)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落实工程环境建设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各级南水北调办、公安机关、建设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多方配合的原则,层层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保卫和施工环境维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环境建设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建设管理和施工单位还要加强与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的工作联系,发生阻工事件后,施工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向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建设管理单位报告,立足就地化解。一时难以化解的,建设管理单位要及时报告县级南水北调办,必要时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县级联席会议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一级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要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力量和作用,广泛开展“警企共建”、“警民共建”、“工农共建”活动,有效调动工程沿线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构建起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网络。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安部关于做好南水北调安全保卫和建设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工程沿线设立警务室,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治安环境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各级国土、林业部门要及时办理用地手续,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三)严格督查。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南水北调办要对各县市区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进行督查和暗访,对工作开展好、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的县市区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要求通报批评。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工程环境建设工作的效能监察,对失职渎职、支持纵容群众阻工闹事,干扰、阻碍、破坏工程建设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南水北调 建设环境 保障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1-000606 宛政〔2011〕31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06-07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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