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机制的通知


淅川县、邓州市、镇平县、方城县、社旗县、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
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建立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机制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11〕102号)要求,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南阳段建设实际,建立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供一流服务、营造一流环境、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强化监管,严格奖惩,建立完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工作机制,为妥善处置各类干扰、阻碍工程建设事件提供制度保障,保证南水北调工程又好又快建设。

二、适用范围

协调处理因征迁群众生产生活安置、征迁遗留问题处理、补偿资金兑付等矛盾纠纷,施工噪音、粉尘污染、用水排水、爆破震动等问题引发的阻工事件,专项设施迁建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等有关问题。

三、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工作,成立南阳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工作。指挥部由如下人员组成:

指 挥 长:崔 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方显中  副市厅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

曾光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建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旦天志  市监察局副局长

执行副指挥长:刘浩安  市南水北调办主任

成    员:郭希朝  市纪委效能室主任

史济南  市公安局正处级侦查员

宁 勇  淮委陶岔渠首枢纽建管局局长

韦国虎  中线局河南直管部工管四处处长

秦桂忠  黄委镇平代建部部长

秦鸿飞  省中线局南阳段建管处处长

靳铁拴  市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曹祥华  市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皮志敏  市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齐声波  市南水北调办纪检组长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淅邓段快速处置组、镇平段快速处置组、南阳市区段快速处置组、方城段快速处置组5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及具体分工如下:

(一)综合组

组  长:曹祥华

副 组 长:杨青春、余伟、袁晏龄、兰鹏程、赵天杰

成  员:庄春波、门戈、郭玉森、余平、孙天敏、陆卓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工作组。

(二)淅邓段快速处置组

组  长:皮志敏、孙晓辉、孙业文

副 组 长:赵杰三、袁晏龄、余伟

成  员:门戈、魏雪源

工作职责:负责淅川段、邓州段、渠首枢纽、湍河渡槽的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工作。

(三)镇平段快速处置组

组  长:齐声波、弓广建

副 组 长:朱国成、兰鹏程

成  员:赵鑫、刘国良、郭玉森

工作职责:负责镇平段的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工作。

(四)南阳市区段快速处置组

组  长:曹祥华、郑军

副 组 长:杨青春、赵天杰

成  员:芦小玉、陈德栋、余平工作职责:负责卧龙段、高新段、宛城段、白河倒虹吸的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工作。

(五)方城段快速处置组

组  长:靳铁拴、郑军

副 组 长:郑华俊、赵天杰

成  员:王晓梅、庄春波

工作职责:负责方城段的工程建设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

接到建管单位关于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引发阻工的报告(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后,受理人员应问清阻工的性质、原因、地点等情况,做好记录,及时报告综合组组长,同时通知有关县市区快速处置机构。综合组组长根据阻工报告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做出研判,对现场处置工作做出安排。有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快速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现场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对重大复杂的阻工事件,综合组组长要在1小时内报告执行副指挥长,执行副指挥长视具体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长。综合组应在2小时内把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快速处置机构。

五、现场处置

坚持快速控制局面、处置有关问题的现场处置工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现场施工不中断,保证已开工项目不出现停工或局部停工现象。一般应采取以下工作步骤:①做好群众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②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施工不中断。③召开群众代表和有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研究解决办法。对诉求合理、有政策依据的,应当场答复,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答复的复杂问题,要组成调查组弄清情况,限时给予答复解决;对需要向上级请示的事项,及时向上级请示。④对少数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煽动群众闹事的,应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⑤及时向综合组报告问题处理情况。

六、工作制度

(一)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县市区及工程建管、施工单位要重点围绕征迁安置补偿资金兑付、征迁群众生产生活安置、影响工程建设问题处理、施工环境维护、专项设施迁建等方面工作,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事情不出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及时向市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机构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原则上每旬报告一次。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施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报送影响现场施工的有关信息,并将信息及时报告建管单位和县市区快速处置机构,所报信息要经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同意,不得迟报、瞒报、谎报。建管单位收到施工单位阻工报告后,甄别阻工事件性质,将情况及时报告给市快速处置机构。有关快速处置机构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快速处置机构负责人和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各级快速处置机构要建立阻工信息台账,并将联系方式通知有关建管单位和施工单位。

市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指挥部联系电话(传真):63232235,13838968956;

电子信箱: nynsbdzqz@163.com 。

中线局河南直管部工管四处联系电话:60111857,18238196668;

电子信箱: yuanyanling@nsbd.com 。

省中线局南阳段建管处联系电话:60192191,13849198622;

电子信箱: wangshuang0625@163.com 。

淮委陶岔渠首枢纽建管局联系电话:65055812,13655520035;

电子信箱: 117228053@qq.com 。

黄委镇平代建部联系电话:65085590,18737774870;

电子信箱: lan198461@163.com 。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因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问题,各级快速处置机构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处理,不得推诿,要明确办结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跟踪落实情况。

(四)建立例会制度。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工作机构原则上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征迁安置、工程建设和环境维护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快速处置机构要严格执行快速处置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管理,严格奖惩。对处置快速得力,工程建设环境保障有力,专项设施按计划迁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给予表彰。对协调解决问题不主动、推诿扯皮、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按照《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及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南阳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对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实行“五个一律”:对不听劝阻、阻碍工程施工的,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组织阻工、殴打征迁干部或施工人员的,一律依法追究治安或刑事责任;对幕后操纵、策划阻工事件或充当阻工人员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一律先行停职;对阻工事件处置不力,造成阻工3小时以上的,一律实行问责;对在维护施工环境工作中失职渎职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一律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快速处置机制是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建立快速处置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快速处置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要由分管南水北调工作的领导牵头,组建快速处置工作机构,各级南水北调办和有关工程建管单位、施工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分析工程施工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一旦有问题发生,能够早发现、早报告,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大局出发,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多方联动,认真研究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的相关问题,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各级南水北调办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从大局出发支持工程建设;排查化解征迁安置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做好征迁安置政策宣传咨询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档案;受理建管单位和施工单位阻工事件报案,做好群众劝返和稳控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协调建管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施工引发的阻工事件;对借机滋事、干扰施工的,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控制现场,依法打击。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涉及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的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配合各级南水北调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工程沿线地区的社会稳定;及时受理建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报警,依法打击阻工闹事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程沿线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各建管单位要及时排查、化解影响正常施工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县市区快速处置机构报告已发生的阻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建立阻工事件及其处理工作档案;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企地联防”、“企地共建”创建活动等。

各施工单位要及时排查可能影响正常施工的各种问题,积极改进施工工艺,努力减少“工扰民”现象。发生阻工事件后,施工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和建管单位报告,立足就地化解。

工程沿线乡村两级要严格执行征迁安置政策,做好征迁群众生产生活安置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理性反映诉求,支持服务工程建设。扎实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和避免阻工事件的发生,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三)强化监督,加强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市南水北调办,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快速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指导,及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和专项设施迁建有关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快速处置机制的作用,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的办法,督促有关乡镇、村及时解决工程建设环境和专项设施迁建工作中的问题,把责任落实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跟踪落实办结情况,确保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四)求真务实,确保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发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协调,主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快速处置能力,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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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1-000673 宛政办〔2011〕6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07-18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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