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平县柳泉铺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镇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柳泉铺乡设立柳泉铺镇的请示》(镇政文〔2011〕12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镇平县柳泉铺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1〕59号)精神,同意你县撤销柳泉铺乡,设立柳泉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请做好撤乡建镇过程中有关工作,保持当地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1-000667 宛政办〔2011〕7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08-01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