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宛政〔2007〕76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对中心城区9名荣立二等功的城镇退役士兵予以安置,请认真遵照执行,并于9月底之前接收安置到位。
附件: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军人名单及安置情况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附 件
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军人名单及安置情况
姓 名 安置系统 安置单位
王永峰 市粮食局 市粮食基建管理所
段中元 市民政局 市救助管理站
陈增显 市人社局 市高级技工学校
李 梓 市教育局 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夏书敏 市供销社 市供销干部学校
卢宛峰 工业学校 南阳工业学校
李殿印 市城管局 南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张自锋 经贸学校 市经济贸易学校
常 健 市环保局 市丹江口库区环境监测站
主题词:
N001-2011-000666 | 文 号宛政办〔2011〕84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09-14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