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1〕127号)精神,加强农作物种子科技创新与推广,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稳定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准确把握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基本形势

我市是农业和粮食生产大市,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市农作物种业得到较快发展,科研创新能力逐步增强,种子生产能力稳定提高,良种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种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基础差、起步晚,与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和农业大市的地位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农作物现代育种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科研条件较差,育种原始创新水平较低,高新技术研究应用能力薄弱。二是缺乏种业龙头企业,种业集聚度低。三是种业体制改革滞后。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完全形成,种子企业缺乏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不强;科研育种与种子生产经营脱节,农作物种业育繁推一体化机制尚未形成。四是农作物种子繁育基础薄弱。农作物种子繁育基地标准低,抗灾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尚未建成集中稳固的种子繁育基地。五是市场监管能力较弱。种子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监管不到位,市场秩序不够规范,损害农民、品种权人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六是对种子管理工作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种子市场管理、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品种试验示范等专项工作经费。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1〕127号),围绕提高农作物种业竞争实力、推进农作物种业跨越发展、保障农业供种安全的目标,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强化政策扶持,增加投入,提升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促进我市由种子大市向农作物种业强市转变,确保我市农作物种业在农业发展过程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和基础性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二)发展目标

按照“坚持自主创新、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坚持扶优扶强、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坚持依法监管”的基本原则,到2015年,全市全面建立种业现代企业制度,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种子对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着力培育我市具有育种优势和重大应用前景的突破性优良品种2-3个,支持我市种子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转变;健全职责明确、保障到位、方法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种子对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为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设内容

(一)加强农作物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强化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保护南阳植物种质资源安全,以我市农业科研院所为主体,建立南阳种质资源库及配套的种质资源圃,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加快优异基因、重要功能基因的挖掘利用和育种材料的改良。切实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长期投入,支持我市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发展。设立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重大科技专项,加大对农作物育种产业的扶持力度,保护和调动从事公益性研究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新育种科研机制,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农业院校的资源、人才优势,积极开展育种方法、育种技术、高产配套集成技术等基础性和应用性技术研究,开展常规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探索公共研究成果共享机制,为我市种子企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建立以商业化育种为主体的育种体系。通过政策、项目、资金扶持,重点支持自主创新能力较强、有发展前景的种子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发展,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在充分发挥我市现有育种机构和团队作用的基础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作物种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种子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所开展联合育种,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向种子企业流动,支持科研人员到种子企业兼职。制定配套政策,引导农业科研院所适时退出商业化育种领域。

(二)加强种子企业竞争能力建设

大力培育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加快我市种子企业转型升级,建立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精神,坚持“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原则,进一步深化企业改制;支持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种子企业健康发展。鼓励企业与优势科研、教学单位强强联合,促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对特色农作物和园艺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企业给予扶持。对种子企业科研、生产加工、仓储等建设用地,要依法给予积极支持。

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整优化企业布局。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尤其是鼓励市内外大型优势种子企业整合我市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种子企业。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等优惠。

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种子企业必须规范经营、遵纪守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建设。鼓励支持种子企业引进高端管理人才,加强企业管理人才培养,加快企业管理理念、组织和机制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种子基地生产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我市地处南北过渡地带的区位优势,统一规划,科学布局,进一步加强小麦种子繁育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水平,增强种子生产能力。建设标准化小麦种子繁育基地和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配置先进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仓储、运输设备,改善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在确保我市小麦用种的同时,着力增强向江汉平原、江淮地区辐射能力。同时,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种子企业建设玉米、杂交水稻制种生产基地;在棉花、花生等大宗经济作物优势区域,根据生产需求,建设标准化繁育基地,确保种子有效供应。

(四)加强种子监管能力建设

加快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种子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种子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种子管理队伍,全面提高管理能力。把种子市场管理、质量管理、品种试验示范等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种子管理工作的经费需要。加强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新建和完善一批种子质量检验室,完善检测手段,配备先进的种子检测仪器设备,全面提高种子质量检测水平。加大市级种子检验室投入,扩展种子检测项目,形成以市级种子检测分中心为骨干,重点县(市、区)种子检测室为基础的种子质量检测网络,确保农业用种安全。鼓励和支持种子检测中心积极主动向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加强农作物品种试验展示体系建设。建设粮食主产县市区农作物品种综合试验站和市级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加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试验手段,强化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试验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为品种审定、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种子信息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种业信息平台,建立种子企业、生产基地和种子信息监测点信息共享制度,做好农作物种业信息的分类、整理、储存和公开工作,开展分作物、分品种、分季节种子供求数量、质量及价格信息服务。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种子生产扶持政策

加快制定制种保险补贴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对具备一定条件的种子企业制种进行保险,对保险费用进行财政补贴。将种子收购贷款作为农业政策性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子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增强种子企业供种能力。将种子生产、加工、制种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具体按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有关政策执行。实行原种和杂交种生产补贴,保证为种子生产提供优质足量的种源。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整合有关涉农资金,设立农作物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种质资源的改良和创制,支持农作物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育出优良品种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争取国家下拨我省的超级产粮大省奖励资金,扶持一批对粮食增产有突出贡献的重点种子企业,支持企业开展自主科技创新、增加先进种子加工设施设备、引进育种科技和现代企业管理人才、建设商业化育种基地。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加强育种科技创新,开展品种选育、试验示范、种子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科学制定规划和完善制度

认真制定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增强发展农作物种业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制定育种研发、种子生产、成果转化制度,建立健全品种测试、审定、退出制度,制定育种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科研人员行为准则。

(四)加强市县种子储备调控

在现有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基础上建立市县两级种子储备制度,加大对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的补贴力度,确保有效进行救灾备荒和平抑市场价格,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需要。市县财政要拿出专项资金,重点储备早熟玉米品种和绿豆、瓜菜等短生育期农作物种子。

(五)加快种业人才队伍培养

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实习基地建设,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提升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质量,增加数量。高度重视农作物种子选育和栽培技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富有活力的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完善吸引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支持种子企业从事良种选育和科研攻关,建设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提高种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把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作为农业发展的关键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早解决农作物种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农业局要围绕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切实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形成共同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合力。各地要加强对农作物种业工作的领导,成立协调组织,制定本地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证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二)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全面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强种子行政许可监管和日常执法。切实规范农作物种业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种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强化种子质量的检验检疫,加强对进出境种子的检验检疫。

(三)发挥种子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在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强化对企业的服务,组织开展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间的信息交流活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统一制定种子企业信用等级标准,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现代农作物 种业 发展 意见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2-001257 宛政办〔2011〕122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01-18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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