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地方税务局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2011年,市地方税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发挥税收职能,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提前20天完成年度税收任务,共组织税收收入62.3亿元,同比增长27.9%,增收13.6亿元,整体税收首次突破60亿元大关,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54.8亿,占我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66%,位居全省前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撑。同时,市地税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和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中宣部、司法部联合授予“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被省地税局评为2011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局机关党委被河南省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市政府决定对市地方税务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希望全市地税广大干部职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为建设开放富裕魅力和谐新南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地方税务局 二等功 决定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2-001160 宛政〔2012〕10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02-22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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