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南阳新区、鸭河、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豫政办〔2011〕8号)精神,发挥体育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提升我市体育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经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中原经济区南阳主体区建设的机遇,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资源特点,大力开发体育产业品牌项目,努力将体育产业培育成我市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加快建设体育强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完成体育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基本形成包括健身娱乐、运动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中介、体育彩票销售等体育产业体系;基本建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市场。到2020年,建成以休闲体育服务业为重点,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和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形成管理规范、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服务贸易较快发展,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例明显提高;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争取建成1—2个省级以上体育产业基地,1—3个省级以上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使南阳体育产业发展成为河南省体育产业的重要增长点,南阳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区域休闲体育产品集散中心和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现代化休闲体育产业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体育产业基地建设

整合体育产业资源,发挥特色优势,努力形成集约型体育产业发展模式,加快培育建设以特色优势体育项目为主导的体育产业基地。重点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发展户外运动,建设休闲体育产业基地、国家高水平篮球后备人才基地,巩固全国划船运动训练基地地位,继续推进桐柏全国越野摩托车场地赛训练基地建设。鼓励引导各地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建立特色体育产业基地和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二)大力开发运动休闲产业带

沿白河两岸30公里打造集竞赛表演、水上运动、网球、羽毛球、门球、沙滩排球、沙滩浴场、健身、登山及商贸会展、餐饮、观赏等为一体的白河之滨运动休闲产业带,建设白河之滨体育产业基地;利用伏牛山、桐柏山、丹江水库、鸭河口水库“两山两水”自然资源,大力开发漂流、滑雪、攀岩等户外运动,推出以“体育旅游,快乐健康”为主题的体育健身和体育休闲旅游,着力打造以山、水为特色的体育产业基地。

(三)积极培育和发展休闲体育市场

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引导体育消费。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健身服务业,建立多种所有制投资主体并存、高中低档健身休闲企业互补的健身服务网络。培育、扶持和引进健身品牌企业,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加大体育市场的培养开发,开展多种项目、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培训服务,实现到“十二五”末全市城乡每1000人至少有1名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十三五”末达到城乡每千人拥有2名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目标。

(四)着力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

大力发展体育赛事经济,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市场化运作,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积极申办和承办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赛事和体育表演活动,努力打造具有我市地域文化特点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开展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以及武术、风筝、龙舟、秧歌等体育项目活动,巩固发展我市体育赛事传统品牌。各地要依托当地资源和新建成的体育设施,大力发展特色体育产业项目,培育1-2个赛事品牌,形成“一县一品”,各展所长、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格局。

(五)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

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全市体育设施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与覆盖延伸工作,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进一步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的建管工作,积极探索公共体育设施运营模式,努力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对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积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服务规范、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制度,保证公共体育设施正常使用。体育经营单位和活动组织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依法投保责任保险等相关险种。

(六)严格规范体育彩票市场

认真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以科学管理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夯实体彩基础,提升服务质量,完善销售网点,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研究探索体育彩票市场的发展规律,拓展营销手段。充分发挥好体育彩票在解决就业、遏制私彩赌博方面的作用,力争销售额逐年递增,保持体育彩票事业健康发展,使其成为我市体育产业的重要支柱。

(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

发挥体育产业对其他相关产业的促进作用,努力实现体育产业与文化、卫生、建筑、旅游、会展、广告、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相关产业良性互动,延伸打造体育康复、体育建筑、体育旅游、体育咨询、体育会展、体育科技和体育传媒等产业,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的辐射效应。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以及体育场馆依法开发其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把体育产业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行之有效的推进措施,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人员、经费保障制度,为体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确保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不断加大工作绩效考核和督查力度。要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和防止对体育市场资源的限制和垄断,为休闲体育产业发展创造优越的环境。

(二)拓宽投入渠道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提高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在安排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企业自主创新等专项资金时,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体育企业予以倾斜,促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支持各类资本投资生产体育用品,建设各类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从事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我市资源、人文环境优势吸引外地客商投资兴办体育产业。非公有资本投资的体育产业项目和建设的体育场馆,在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享受国有资本投资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中小体育企业发展,简化注册登记等办事程序。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具有免税资格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其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税法规定享受免税优惠。企业发生的体育冠名、广告性赞助、公益性广告费等支出,符合条件的可按税法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对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体育场馆、体育学校自用的房产按照规定免征房产税。体育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体育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体育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按税法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单位和个人从事与体育产业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规定免征营业税。体育学校教学科研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使用价格执行。

(四)规范体育市场管理

完善体育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成立专业的体育执法队伍,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尤其对于专业技术强、危险性大、社会影响大的体育经营活动,依法执行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服务质量认证标准,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不断提高体育服务场所及其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和体育特有职业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体育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其业务指导和社会服务功能。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体育产业决策管理人才、经营人才和专业服务人才。乘举办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的东风,选拔一批体育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内高校和一些体育发展先进省市学习进修。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积极举办体育产业培训班,加强对现有管理队伍的培养。要引进有经验、会管理、善策划的高层次体育产业管理人才,提高体育产业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调,抓紧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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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2-001239 宛政办〔2012〕2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03-19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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